新婚姻法中婚后房產如何分割 婚后財產協議怎么寫

導讀:
(一)新婚姻法,一方贈與另一方房產,離婚房產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那么新婚姻法中婚后房產如何分割。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新婚姻法,一方贈與另一方房產,離婚房產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關于新婚姻法中婚后房產如何分割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即使是婚后購買的房產,也是存在各種各樣的情況,包括父母出資后子女婚后還貸等等,而在不同的情況下,夫妻在離婚的時候對婚后房產的分割也不太一樣。下面,大律小編告訴你婚后房產如何分割。
(一)新婚姻法,一方贈與另一方房產,離婚房產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六條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此時,如果一方贈與另一方房產,哪怕是結婚很多年,只要是房產未過戶的,贈與一方也可以撤銷贈與,離婚時房產還是屬于贈與一方,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資購房,離婚房產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此時,婚后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的,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與婚姻關系存儲期間的另一方沒有任何關系,離婚時作為夫妻一方個人財產,不予分割。
(三)新婚姻法,雙方父母出資購房,離婚房產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婚后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屋,不管產權登記在哪一方名下,離婚時按照出資份額按份分割。
(四)新婚姻法,一方婚前購買房屋,離婚房產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此時,對于婚前購買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還貸的,房子也屬于夫妻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財產不予分割。
(五)新婚姻法,以父母名義買房,離婚房產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二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此時,雙方用共同財產以父母名義買房,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產權屬于父母,離婚時不屬于夫妻財產,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資情況,算作債權要求償還出資額。
(六)新婚姻法,以按揭貸款的方式買的房屋,房產如何分割?以按揭貸款方式買的房屋所有權歸屬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是以共同收入來償還銀行貸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認定該套房屋的現有價值屬于夫妻共同所有。對于房屋產權的分隔,在實踐中,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財產的來源等情況,由雙方協議處理。根據我國《婚姻法解釋(二)》第21條也只規定了:“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钡珣敺謨煞N情況區別對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這個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個人財產。二是在婚后,償還房屋的按揭貸款是由雙方共同支付的,應當歸屬于雙方共同財產,按按揭的數額分割。
行文至此,相信大家都已經清楚婚后房產通常是如何進行分割了吧。上述內容也只能僅僅為大家提供一些參考,實踐中還是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分割婚后房產。如果還有疑問的話,那就需要咨詢大律網站的專業律師來解決了。
婚后財產協議怎么寫?
男女既可以在婚前就雙方的財產簽訂一份協議,當然也可以是在結婚之后就彼此財產作出一個協商。這被稱為婚后財產協議。那么你知道這個婚后財產協議該怎么寫嗎?大律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解答。
婚后財產協議甲方:xxx(以下稱為甲方),性別:男,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證號碼:xxx
乙方:xxx(以下稱為乙方),性別:女,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證號碼:xxx
甲、乙雙方情投意合,決定結婚。為使雙方以后婚姻家庭生活有序進行,就有關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子乙撫養、老人贍養的處理及婚后義務遵循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后,達成協議如下:
一、財產
1.甲乙雙方協議于婚姻存續期間對雙方婚前財產按以下方法處理
(1).位于xx市xx區xx路xx號xx小區xx號樓xx室房產屬于甲方婚前個人財產。
(2).署名為甲方的xx牌xx型號汽車由甲方單獨出資購買,屬于甲方婚前個人財產。
(3).甲方名下的存儲于xx銀行的xx元存款為甲方婚前個人財產。
(4).甲方于xx證劵公司所開設帳戶下的股票,基金等有價證劵為甲方婚前個人財產。
(5).甲方于xx基金公司所開設賬戶下的基金為甲方婚前個人財產。
(6).甲方于婚前所取得的其他收入,屬于甲方婚前個人財產。乙方于婚前取得的其他收入,屬于乙方婚前個人財產。
(7).其它未指定的財產,按照財產實際署名確定其所有者。
(8).達成婚姻關系時,仍未明確所有者的財產按共同財產處理。
(9).甲、乙雙方婚前有明確所有權的財產,在甲、乙雙方結婚后仍歸甲、乙各自所有。若發生離婚,一方死亡等原因致婚姻關系終止,任何一方不得對另一方的婚前財產主張所有權。
(10).甲、乙雙方對各自的婚前財產擁有自由處分的權利,任何一方不得對另一方處理婚前財產的行為進行干涉。
(11).甲、乙雙方婚前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獨立承擔,另一方不負清償責任。
2.甲乙雙方協議婚姻存續期間所得財產按以下方法處理
(1).甲方名下的不動產,存款,股票,基金等有價證劵及其收益均屬于甲方個人財產。
(2).乙方名下的不動產,存款,股票,基金等有價證劵及其收益均屬于乙方個人財產。
(3).甲方工資,獎金及其他勞動所得屬于甲方個人財產,乙方工資,獎金及其他勞動所得屬于乙方個人財產。
(4).意外所得按照財產實際署名確定其歸屬。
(5).其他財產按照財產實際署名確定其歸屬。
(6).署名不明確,未署名的財產一律視為共同財產。
(7).甲、乙雙方共同出資負擔家庭生活。每人每月出資人民幣xxx元。當月實際支出超出部分由雙方協商解決。當月盈余作為共同財產存入聯名賬戶。
(8).甲、乙雙方對共同財產出現疑問時優先按照本協定處理,在本協定條款之外的部分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失敗,由雙方各自舉證,按照相關法規依法處理。
(9).甲、乙雙方對各自的婚后個人財產擁有自由處理的權利,任何一方不得對另一方處理婚后個人財產的行為進行干涉。
(10)婚后共同財產的處理必須在雙方共同認可的情況下進行。任何一方不得單獨處理。
(11).甲、乙雙方婚后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獨立承擔,另一方不負清償責任。
(12).婚后所產生的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負責。
(13).當婚姻終止時,共同財產由甲、乙雙方平均分割。
(14).當婚姻終止時,共同債務由甲、乙雙方平均分割。
(15).當婚姻終止時,甲、乙雙方各自的財產仍歸屬于甲、乙雙方個人。
(16).如不幸兩人離婚(雙方無其他過錯的情況下),財產分配如下:
a.若乙方在甲方無約定過錯的情況下提出離婚,乙方一次性補償甲方x元,雙方共同財產平均分配。
b.若甲方在乙方無約定過錯的情況下提出離婚,甲方一次性補償乙方x元,雙方共同財產平均分配。
c.甲乙雙方,不能有關系曖昧、影響婚姻家庭的異性朋友。如果簽訂協議前有,請立刻斷絕聯系,不再往來。如有發生,發現同樣視為過錯行為,按照協議解決問題。
(17).如果甲乙方雙方今后有過錯(包括婚外情、婚外性、與他人同居、重婚、欺騙、撒謊、家庭暴力、遺棄、虐待、吸毒、賭博等等越軌或違法行為),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離婚的(包括協議離婚、甲方或乙方向法院提起離婚),過錯方在離婚生效之日起,一次性賠償另一方人民幣x元。夫妻共同財產平均分割。
(18).如因其中一方死亡而導致婚姻終止的情況下,財產分配如下:
a.當其中一方因意外,疾病死亡而導致婚姻終止的,生存放獨享全部共同財產,死亡方個人財產按照其遺囑處理,無遺囑的按照相關法律處理。
b.當其中一方因死亡而導致婚姻關系終止,生存方與其死亡有重大關聯,直接原因,間接原因時。死亡方遺囑中分割財產給生存方的條款全部失效,生存方失去共同財產的所有權,繼承權。對死亡方個人財產的繼承權。并支付80%個人財產給死亡方個人財產繼承人作為補償。
c.當其中一方因死亡而導致婚姻關系終止,有三人或三人以上對生存方的關于死亡方個人財產繼承權提出質疑或反對時,生存方失去對死亡方財產的繼承權。共同財產按照相關法律進行分割。
二、子女
1.子女為夫妻雙方共同撫養,教育。
2.當婚姻終止時,甲方獨享子女的撫養權,監護權。
3.當婚姻終止時,子女撫養權,監護權以外的其他權利由甲、乙雙方共享。
4.當婚姻終止時,子女已具備獨立選擇自己撫養人及監護人的能力,以子女自己的選擇作為最優先選擇。
5.當婚姻終止時,甲方獨享子女的撫養權時,乙方每月支付甲方子女撫養費x元。該費用每年變更一次,變更幅度以上一年國家gdp增降幅度為唯一參考幅度。到子女滿18周歲時,終止支付。
6.當婚姻終止時,甲方獨享子女的撫養權時,乙方可以一次性支付甲方子女撫養費x元。以后不用再行支付。
7.當婚姻終止時,子女自己選擇撫養人及監護人的情況下,甲乙雙方共享包括撫養群,監護權在內的所有權利,但由子女自己選擇的撫養人行使撫養行為。所有費用由雙方共同承擔。直到子女滿18周歲。
三、老人贍養
1.協議雙方父母具有同等地位。享有同等待遇。
2.協議人雙方同甲方父母同居。
3.協議人雙方必須對甲方的父母的吃、穿、住、行負責。
4.協議人乙方對去看乙方父母擁有決定權。
四、簽訂本協議的目的,是為了甲乙雙方和睦相處,互敬互愛,衷心希望雙方能白頭偕老。所以雙方必須遵守本協議約定的內容,如有違反則自愿按協議約定內容執行。
五、甲乙雙方因為履行協議發生爭議,應當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加以解決。雙方自愿簽定,清楚了解其協議的法律效力,并遵守約定內容。
六、該協議為不可更改協議。
七、在協議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補充條款。當補充條款與原有條款沖突時,補充條款作廢。
八、該協議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雙方均死亡,或協議內條款全部執行完畢之日終止。
九、該協議的唯一解釋權歸甲方所有。當甲方的解釋內容與乙方或其他人理解有沖突時,以甲方所解釋內容為唯一解釋。
十、本協議一式x份,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見證人(簽章):
xx年xx月x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