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分割房產后前夫反悔應該怎么解決

導讀:
我和前夫在今年離婚。協議好之后我們就到民政局辦完了相關的。離婚時他名下共有兩處房產一處是結婚前他自己買的另一處是在我們定婚后還沒辦之前共同出資買的。但由于性格不合時有摩擦今年我們決定協議離婚。協議上注明了第一處住房歸男方所有第二處住房歸我們共同的女兒所有夫妻間無共同財產也無共同債務孩子由雙方共同撫養。房子是否應該歸屬我女兒?律師解答一般情況來說你和你前夫的離婚協議如果不違反法律法規禁止性規定并且是你和你前夫的真實意思表示那么這個約定應當是有法律效力的。你的孩子可以起訴至法院要求你前夫將該房屋過戶至你孩子名下。那么協議離婚分割房產后前夫反悔應該怎么解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和前夫在今年離婚。協議好之后我們就到民政局辦完了相關的。離婚時他名下共有兩處房產一處是結婚前他自己買的另一處是在我們定婚后還沒辦之前共同出資買的。但由于性格不合時有摩擦今年我們決定協議離婚。協議上注明了第一處住房歸男方所有第二處住房歸我們共同的女兒所有夫妻間無共同財產也無共同債務孩子由雙方共同撫養。房子是否應該歸屬我女兒?律師解答一般情況來說你和你前夫的離婚協議如果不違反法律法規禁止性規定并且是你和你前夫的真實意思表示那么這個約定應當是有法律效力的。你的孩子可以起訴至法院要求你前夫將該房屋過戶至你孩子名下。關于協議離婚分割房產后前夫反悔應該怎么解決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和前夫在今年離婚。協議好之后我們就到民政局辦完了相關的。離婚時他名下共有兩處房產一處是結婚前他自己買的另一處是在我們定婚后還沒辦之前共同出資買的。由于第二處住房是套二手房原房主要求一次性付清房款當時經濟能力有限的我們只好向親戚朋友借一部分錢再向銀行貸款一部分錢把房款付清了不過房產證上寫的是我前夫一個人的名字。結婚后我和父母一起居住他在外打工掙錢回來還債。但由于性格不合時有摩擦今年我們決定協議離婚。協議上注明了第一處住房歸男方所有第二處住房歸我們共同的女兒所有夫妻間無共同財產也無共同債務孩子由雙方共同撫養。現在歸孩子的住房即將拆遷但是我前夫卻不配合及時把房產證過戶到孩子名下他說那是我們婚前買的房子產權證上只寫了他的名字因此是他的個人財產他不想給孩子了(我家拿不出證據證明出過錢)。請問我們當初簽訂的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房子是否應該歸屬我女兒?我能向法院提出上訴嗎?
律師解答
一般情況來說你和你前夫的離婚協議如果不違反法律法規禁止性規定并且是你和你前夫的真實意思表示那么這個約定應當是有法律效力的。你的孩子可以起訴至法院要求你前夫將該房屋過戶至你孩子名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