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認定書有錯能改嗎

導讀: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應在接到責任認定書后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書面申請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上一級公安機關應在接到重新認定申請書后30日內做出維持、變更或者撤銷的決定,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決定書》,并告知當事人享有的權利。那么交通事故認定書有錯能改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應在接到責任認定書后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書面申請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上一級公安機關應在接到重新認定申請書后30日內做出維持、變更或者撤銷的決定,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決定書》,并告知當事人享有的權利。關于交通事故認定書有錯能改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我國發生交通事故,交通管理部門會到現場進行調查,并且在15日內下達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對于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有錯的情況下可以更正嗎?接下來,小編為大家整理關于交通事故認定書有錯能改嗎問題的解答,我們帶著問題一起往下看。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應在接到責任認定書后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書面申請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申請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的,應攜帶《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決定書》原件,并提出書面申請或填寫“道路交通事故重新認定申請書”。上一級公安機關應在接到重新認定申請書后30日內做出維持、變更或者撤銷的決定,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決定書》,并告知當事人享有的權利。
如果當事人是無行為能力或喪失行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或其近親屬認為交通事故責任有錯誤時,也可以以當事人的名義申請重新認定。
(二)不服事故責任認定的應當有事實依據和理由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應當有事實依據和理由,不能主觀地認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當,要求重新認定,且應在接到責任認定書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遞交重新認定責任申請書。
(三)責任重新認定申請書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組成
1、首部包括:申請人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單位、住址、郵編、電話;被申請人是哪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第三人,即其他事故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單位。
2、正文應當寫明何時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申請重新認定的事實理由,如有證據或證據線索也應寫明,對事故責任有何具體要求。
3、尾部須寫明申請重新認定的年、月、日。
交通事故報警處理不及時導致權益受到傷害,但是一般不用怕,交通事故的訴訟時效為財產損失二年,人身傷害一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規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法律對受到侵害的民事權利予以保護的最長期限。《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88條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