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受到傷害能否主張精神賠償

導讀:
甲在事故中受傷后,先后住院治療146天,支出醫(yī)療費56000余元,其傷情經法醫(yī)鑒定構成六級傷殘。那么交通事故中受到傷害能否主張精神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甲在事故中受傷后,先后住院治療146天,支出醫(yī)療費56000余元,其傷情經法醫(yī)鑒定構成六級傷殘。關于交通事故中受到傷害能否主張精神賠償?shù)姆蓡栴},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案情] 2000年9月8日,甲駕駛面包車在省道335線上正常行駛時與乙駕駛的小客車相撞,造成車損人傷的交通事故。該事故經交通警察大隊勘查認定,乙負事故的全部責任。甲在事故中受傷后,先后住院治療146天,支出醫(yī)療費56000余元,其傷情經法醫(yī)鑒定構成六級傷殘。甲于2002年4月訴至法院,要求乙賠償醫(yī)療費、誤工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等經濟損失,并要求乙賠償精神損失30000元。本案在審理過程中,雙方對交通事故的發(fā)生及醫(yī)療費、誤工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等賠償項目均無異議,但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害方能否主張精神損害賠償持不同意見。甲方認為,乙的行為給其肉體上和精神上造成了很大的痛苦,使其不能再從事駕駛工作,乙完全有義務賠償其精神損失;乙方則認為,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第九條第(一)項的規(guī)定,殘疾賠償金即為精神損害撫慰金,甲要求賠償?shù)臍埣舱呱钛a助費就包括精神損害撫慰金,因而甲無權再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評析] 為了維護公民的人身權利和人格尊嚴,最高人民法院在總結審判實踐經驗并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了《解釋》,確認侵害他人人身利益造成嚴重后果的,應當承擔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解釋》第九條規(guī)定:“精神損害撫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殘疾的,為殘疾賠償金;(二)致人死亡的,為死亡賠償金;(三)其他損害情形的精神撫慰金。”對于該條規(guī)定,很多人仍存有不同的理解。在這里需要明確指出,《解釋》第九條的規(guī)定是為了與現(xiàn)行的有關民事特別法和行政法規(guī)相協(xié)調。《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傷害的,致人殘疾的,應當支付殘疾賠償金;致人死亡的,應當支付死亡賠償金,其性質均屬《解釋》規(guī)定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的撫恤費、《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三十七條第(八)項規(guī)定的死亡補償費,與死亡賠償金名稱不同,但具有同一性質,均屬于精神損害撫慰金;《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三十七條第(五)項規(guī)定的殘疾者生活補助費、《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的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一條規(guī)定的殘疾者生活補助費,三者均屬于對受害人財產損失的賠償,不?通過以上分析,我們不難得出結論,對于應獲賠殘疾者生活補助費的受害方,仍可主張精神損害賠償;而對于受害人已死亡、其近親屬有權獲得死亡補償費的,則不能再主張精神損害賠償。因此,甲在交通事故中受到傷害,其有權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