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傷后未構成傷殘能否獲得精神賠償

導讀:
交通事故受傷后未構成傷殘能否獲得精神賠償周斌[基本案情] 李某為公交公司駕駛員。2006年3月3日李某騎電瓶車外出辦事,途中發生交通事故,被一輛私家車撞倒受傷,造成右腳踝關節骨折,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住院治療17天,出院后遵醫囑休息三個月。為此,李某申請傷殘鑒定但鑒定結論是李某的傷未構成傷殘。同時法院認為,李某在車禍中受到驚嚇,雖未構成傷殘,但其抑郁的事實存在,在客觀上給其精神造成了一定的損害,法院酌情判決被告賠償李某精神損失費3000元。那么交通事故受傷后未構成傷殘能否獲得精神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受傷后未構成傷殘能否獲得精神賠償周斌[基本案情] 李某為公交公司駕駛員。2006年3月3日李某騎電瓶車外出辦事,途中發生交通事故,被一輛私家車撞倒受傷,造成右腳踝關節骨折,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住院治療17天,出院后遵醫囑休息三個月。為此,李某申請傷殘鑒定但鑒定結論是李某的傷未構成傷殘。同時法院認為,李某在車禍中受到驚嚇,雖未構成傷殘,但其抑郁的事實存在,在客觀上給其精神造成了一定的損害,法院酌情判決被告賠償李某精神損失費3000元。關于交通事故受傷后未構成傷殘能否獲得精神賠償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受傷后未構成傷殘能否獲得精神賠償
周斌
[基本案情]
李某為公交公司駕駛員。2006年3月3日李某騎電瓶車外出辦事,途中發生交通事故,被一輛私家車撞倒受傷,造成右腳踝關節骨折,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住院治療17天,出院后遵醫囑休息三個月。便其間李某家人發現李某經常一人獨自發呆,有時又會莫名其妙的緊張,于是趕忙帶其到醫院治療,醫生診斷李某因車禍驚嚇造成輕度抑郁,需慢慢調養恢復,而且李某的右腳骨折處也不如以前自如有力。為此,李某申請傷殘鑒定但鑒定結論是李某的傷未構成傷殘。由于該起事故交警部門認定私家車駕駛員負事故全部責任,李某不承擔事故責任,在接下來的賠償問題上,雙方產生了比較大的分岐。由于李某當時的情形無法正常工作,醫生也要求其繼續休息,這樣一來李某的誤工時間延長,誤工費增加,而且鑒于李某的精神狀況,李某要求肇事方賠償精神損失費一萬元。雙方協商無果,李某逐于2006年底將私家車駕駛員、私家車主和該車的保險公司一起告上法庭,要求三被告賠償醫療費、住院伙食補貼、誤工費、護理費等各項損失合計三萬余元,同時要求被告賠償精神損失費8000元。
[審理結果]
在庭審過程中,三被告提出李某的誤工時間過長,其鑒定后未構成傷殘,不應有精神損失費等辨論觀點。李某及其代理律師認為,根據李某的實際傷情和因車禍驚嚇造成的精神恐懼等后果,結合醫生的診斷和要求休息的病假證明,李某主張的誤工費和精神損失費符合法律規定。法院審理后認為,按照李某所受的傷害以及其本身從事駕駛工作的特殊性,李某目前的狀態無法正常工作,李某也提供了醫院的病假證明,故誤工時間法院認可,誤工費主張得到法院支持。同時法院認為,李某在車禍中受到驚嚇,雖未構成傷殘,但其抑郁的事實存在,在客觀上給其精神造成了一定的損害,法院酌情判決被告賠償李某精神損失費3000元。
[律師觀點]
本案爭議的焦點在于受害人未構成傷殘能否獲得精神賠償。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的規定,人身受到傷害的,受害人可以主張侵權人賠償精神撫慰金,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屬于人身受到傷害的權利主張人。由于目前我國對交通事故的處理是以省為單位,各省都有自己的地方性規定,而我們江蘇省在處理這類案件的司法實踐中,對精神撫慰金的賠償往往要結合受害人的傷殘等級,未構成傷殘的一般不予支持。但并沒有明確規定未構成傷殘就一定沒有精神撫慰金。本案受害人李某在車禍中受驚嚇,造成輕棄抑郁,同時李某本身也是從事駕駛工作,這樣的精神狀態肯定無法正常工作,而且今后能否繼續從事駕駛工作還是未知數,應該講對李某造成的傷害后果是比較嚴重的,法院判決被告賠償精神撫慰金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作者單位:江蘇南京眾盛律師事務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