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票乘客旅途發生交通事故受到損害,乘客能否要求賠償

導讀:
后經交通主管部門查明:此起交通事故系司機疲勞駕車所致。于是,運輸公司對在該起事故中受傷的其余11位乘客作了相應的賠償。在本案中,何*鵬上車后司機未要求其補票,何xx也未主動補票,但不能由此認定其是無票乘車。而何xx購買客票也不影響其依據峪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條的規定要求獲得賠償。那么無票乘客旅途發生交通事故受到損害,乘客能否要求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后經交通主管部門查明:此起交通事故系司機疲勞駕車所致。于是,運輸公司對在該起事故中受傷的其余11位乘客作了相應的賠償。在本案中,何*鵬上車后司機未要求其補票,何xx也未主動補票,但不能由此認定其是無票乘車。而何xx購買客票也不影響其依據峪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條的規定要求獲得賠償。關于無票乘客旅途發生交通事故受到損害,乘客能否要求賠償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無票乘客旅途發生交通事故受到損害
某地居民何xx日期間外出旅游,由于節假日車票緊張,何*鵬未能買到票。最后,幾經周折,何xx登上了一班開往目的地的豪華汽車。上車后,司機始終未要求何xx,何xx主動拿錢買票。當汽車行駛到離目的地只有3公里時,汽車與高速公路的路牌相撞,致使包括何xx的12名乘客受了不同程度的傷害。后經交通主管部門查明:此起交通事故系司機疲勞駕車所致。于是,運輸公司對在該起事故中受傷的其余11位乘客作了相應的賠償。但對于何*鶴的賠償請求,運輸公司以何xx明合同生效的車票為由,拒絕賠償。而何xx為:司機允許何xx這一行為即表明客運合同的生效,根據“法律保護有效合同”這一原則,運輸公司應時合同存續期間發生的旅客傷亡承擔無過錯責任。由于雙方無法協商一致,何xx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乘客能否要求賠償
客運合同成立時間在《民法典》第八百一十四條已明確規定,除當事人另有約定或另有交易習慣外,客運合同自承運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時成立。因此,在一般情況下,旅客提出購票要求為要約,承運人交付客票即為承諾,客運合同自此時成立。但在實際生活中,由于實際情況多變,客運合同成立的時間并非千篇一律。比如:在采用取票制預訂場合,預訂行為為要約邀請,旅客取票為要約,承運人交付客票為承諾,合同自交付客票時成立;在采用送票制預訂場合,旅客預訂客票為要約邀請,承運人送票為要約,旅客簽收為承諾,合同自簽收時成立。對于“先上車后購票”的場合,旅客登車為要約,承運人準予上車為承諾,合同自旅客登車時成立。以上羅列的合同成立時間,可以說是長期以來在客運合同中所形成的交易習慣。根據《民法典》第八百一十四條的規定,這些交易習慣都可作為認定合同成立的依據。本案所涉及的客運合同恰恰是屬于“先上車后購票”的情況,何xx車行為即為要約,承運人準予其上車即構成有效承諾,本客運合同自此成立。
在本案中,何*鵬上車后司機未要求其補票,何xx也未主動補票,但不能由此認定其是無票乘車。他和承運人之間已經達成了客運合同的合意,客運合同成立并生效。本案中的客票只是客運合同的書面化形式而非法律行為構成要件,它的有無并不影響當事人之間法律行為的有效成立。而何xx購買客票也不影響其依據峪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條的規定要求獲得賠償。所以,本案中的客運合同是成立并且生效的,對于何*鵬的賠償請求,應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