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性質之爭

導讀:
我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性質之爭有關我國交強險的性質問題,學界爭論不一,主流的觀點有兩種,商業保險說和社會保險說。第二種觀點認為,交強險實際上帶有社會保險的性質,即國家實行該種保險的目的是為了集合社會的力量填補交通事故中第三者的損失,帶有明顯的公益性質。那么我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性質之爭。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性質之爭有關我國交強險的性質問題,學界爭論不一,主流的觀點有兩種,商業保險說和社會保險說。第二種觀點認為,交強險實際上帶有社會保險的性質,即國家實行該種保險的目的是為了集合社會的力量填補交通事故中第三者的損失,帶有明顯的公益性質。關于我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性質之爭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有關我國交強險的性質問題,學界爭論不一,主流的觀點有兩種,商業保險說和社會保險說。
第一種觀點認為,交強險屬于我國《保險法》第二條所調整的一種商業保險,只不過相對于自愿商業保險而言,它屬于《保險法》第一百零七條所稱“條款和費率”應當經保監會審批的“依法實行強制保險的險種”,是一種帶強制性的商業保險。
第二種觀點認為,交強險實際上帶有社會保險的性質,即國家實行該種保險的目的是為了集合社會的力量填補交通事故中第三者的損失,帶有明顯的公益性質?!兜缆方煌ò踩ā返谑邨l將此險種的名稱定為強制保險,已經可以反映此險種的性質?!稐l例》特別強調交強險的費率實行“不盈利不虧損的原則”,說明交強險是一種由國家以法律規定的形式強制推行、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監督執行的強制性險種,是一種具有社會保障發行的公益性質的險種,而不是商業性質的險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