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車輛事故可以采取交強險互碰自賠

導讀:
哪些車輛事故可以采取“互碰自賠”?并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可以實行交強險“互碰自賠”,在此特別提醒各位車主:1、不屬于交強險賠償范圍的單方事故;2、任何一方損失金額超過2000元的事故;3、涉及人員傷亡或車外財產損失的事故。那么哪些車輛事故可以采取交強險互碰自賠。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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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車輛事故可以采取“互碰自賠”?
在車輛快速理賠處理中,不論時駕駛新手還是老司機,都需要明白另一種解決方式。據了解,早在2009年2月起,我國保險行業就開始在全國范圍正式實施“交強險財產損失互碰自賠處理機制”。
所謂“互碰自賠”,簡單說就是當機動車之間發生輕微互碰的交通事故時,如果滿足一定條件,各方車主可以直接到自己的保險公司辦理索賠手續,無須再到對方的保險公司往返奔波。
日前,不是所有的車輛事故都可以采取“互碰自賠”,通常需要同時滿足四個條件:
首先是兩車或多車互碰,各方均投保交強險;
其次是僅涉及車輛損失(包括車上財產和車上貨物),不涉及人員傷亡和車外財產損失,各方車損金額均在交強險有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以內;
第三是由交通警察認定或當事人根據出險地關于交通事故快速處理的有關規定自行協商確定雙方均有責任(包括同等責任、主次責任);
第四是當事人同意采用“互碰自賠”方式處理。
如果在快速路上發生交通事故且滿足以上四個條件,就可以按照互碰自賠的處理方式進行快速處理,減少路面擁堵壓力。
哪些交通事故不符合交強險互碰自賠辦法?
并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可以實行交強險“互碰自賠”,在此特別提醒各位車主:
1、不屬于交強險賠償范圍的單方事故;
2、任何一方損失金額超過2000元的事故;
3、涉及人員傷亡或車外財產損失的事故。
如何判斷損失金額是在2000元以內?
如果事故當事人處理交通事故時不能判斷各方損失是否在2000元以內,可以就近共同到任何一方的保險公司或者交通事故集中定損中心,由保險公司進行查勘估損。滿足“互碰自賠”條件的,由各方保險公司分別對本方車輛進行定損;不滿足“互碰自賠”條件的,應及時通知各方保險公司參與處理。此外,對于一家保險公司的認定結果,未參與查勘的另一方保險公司必須無條件認可,不得要求當事人按原有流程處理。
如果車輛損失超過2000元,不能按照交強險互碰自賠辦法處理,需要有責任的一方通過第三者責任險賠付;沒有投保商業車險的,要由肇事司機獨自承擔賠款。因此車主有必要投保一定的商業險種。
另外,如果被保險人機動車在異地出險,也同樣可以采取互碰自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