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用地批準書延期辦理要什么手續

導讀:
建設用地批準書延期辦理要什么手續
很多時候大家都會問到手續是什么?關于手續,也就是法律所規定的相關內容。是必須要經過的一些程序和必須要帶的資料等等。如果沒有相關資料和相關程序,那這項行為就是在法律上是無法產生法律效力的。下面大律網小編就為大家介紹一下建設用地批準書延期辦理要什么手續?
一、建設用地批準書延期辦理要什么手續
首先肯定是建設用地批準書延期的申請,然后看是否通過申請在窗口發同意批準書延期或不同意批準書延期的復函,并交換當然需要準備的資料才是最重要的。因每地方的政策不一樣,例如是在珠海的話就需要:1、申請書(申請辦理事項,蓋公章);2、《珠海市建設用地申請表》(窗口領取或網站下載,需蓋章);3、項目用地所屬分局的土地閑置認定書及處理意見或現場動工開發超過總用地面積三分之一的照片(原件);4、《建設用地批準書》及《建設用地計費記錄卡》(原件);5、辦理該業務授權委托書、法人代表證明書(窗口領取或網站下載,需蓋章),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身份證(復印件,核原件);6、其它需補充的資料;把資料準備齊去受理部門市國土資源局駐市政務服務管理局窗口辦理就可以了,承諾的辦理時限為20個工作日。
二、需要的文件
申請:建設單位應當持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文件向有批準權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建設用地申請,填寫《建設用地申請表》,并報送下列附件:
① 建設單位有關資質證明;
② 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其他有關批準文件;
③ 建設項目總平面布置圖和地理位置圖即可完成。
三、建設用地批準書
建設用地批準書是指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發出的《建設用地批準書》、《同意使用土地通知書》或《建設用地許可證》。
《建設用地批準書》發出之日起12個月(各地規定可能不同)內,依法動工開發建設。若逾期不建設的話,會繳納一定金額的閑置費,再次逾期不建設就有可能收回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