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地上修路收錢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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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地上修路收錢合法嗎
修路是一項為民辦實事的工程,為了更好的城市發展,相關部門會對破爛的道路進行修復。那么如果是在自己的地上修路再收錢是否合法?農村修路不合理該如何處理?以下就跟著大律網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個人修路后收費未經批準的行為是違法行為,個人是沒有收費的權力的。
依據我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農村修路如果補償不合理的,是屬于行政案件,村民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維護自己的利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下列訴訟:
(一)對行政拘留、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罰款、警告等行政處罰不服的;
(二)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不服的;
(三)申請行政許可,行政機關拒絕或者在法定期限內不予答復,或者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行政許可的其他決定不服的;
(四)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于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
(五)對征收、征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
(六)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的;
(七)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經營自主權或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土地經營權的;
(八)認為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或者限制競爭的;
(九)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
(十)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支付撫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會保險待遇的;
(十一)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違法變更、解除政府特許經營協議、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協議等協議的;
(十二)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
除前款規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提起訴訟的其他行政案件。
(一)國道、省道,應該由縣公路段負責管養。
(二)縣鄉公路,那要看當地的管理體制,公路段和縣鄉公路段分設的,找縣鄉公路段,否則也還是找公路段。
(三)不是公路,只是村鎮道路,則由當地鎮、村政府負責維修養護。不過,如果這條路比較重要,可以以大中修名義向縣交通局申請一點補助資金。
(四)不能確定是否屬于公路,可以向縣公路段咨詢,還有一種簡便的方法是看一下路邊有沒有里程碑,有的話就是公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