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時效需要多久

導讀:
仲裁時效是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算起,但如果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勞動者可隨時提出仲裁申請,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勞動仲裁的訴訟時效從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
一、勞動仲裁需要多久?
勞動仲裁的時效是幾年,勞動仲裁一般只有1年時效。
仲裁時效是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算起,但如果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勞動者可隨時提出仲裁申請。
但是,勞動關系終止時,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所以,如果已離職的話,建議在發現問題1年內提出訴訟,并且在離職前收集好證據。
二、勞動仲裁的時效從什么時候算起?
勞動仲裁的訴訟時效從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第八十三條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法規《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