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轉讓合同解除后債權歸屬

導讀:
在市場經濟環境下,書面合同作為確定交易各方權利責任義務的主要載體,已經越來越廣泛地被運用于商事交易乃至日常生活中。一般而言,只有合同解除才發生合同終止效果。因為在一個合同關系中,債權債務并不是單一的,可能存在多種債權債務。那么,債權轉讓合同解除后債權歸屬是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相關的法律知識,供大家閱讀,希望可以作為參考。
債權轉讓合同解除后債權歸屬
債權轉讓,債權轉讓又稱“債權讓與”,是指在不改變原借款合同內容的合同轉讓,債權人通過債權轉讓第三人訂立合同將債權的全部或部分轉移于第三人。
債權全部讓與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債權人成為原合同關系的新的債權人,原借款合同債權人因合同轉讓而喪失合同債權人權利,債權部分讓與第三人,第三人成為合同債權人加入到原借款合同關系之中,成為新的債權人,合同中的債權關系由一人變數人或由數人變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債權人與原債權人共同分享債權,并共享連帶債權。
債權解除協議怎么寫
協議雙方:
債權人(以下稱甲方):
債務人(以下稱乙方):
乙方在X年X月因經營中發生資金周轉困難,向甲方融資人民幣X萬元,期限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鑒于乙方目前的經營狀況,不能按原約定向甲方以貨幣資金歸還借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以財物折抵其應償債務,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以以下財物抵償于X年X月X日向甲方的借款人民幣X萬元(以乙方財務記帳憑證為據,復印件附后):名稱、型號、數量、所有權證明及編號、評估價值
二、本協議成立后三十日內,由甲、乙雙方共同向管理部門辦理財物所有權過戶登記。本協議自財物辦理了過戶登記之日起生效。上述財物過戶登記之日起,甲、乙雙方間的債權債務即解除。
三、因辦理財物所有權過戶登記所發生的全部費用,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
四、本協議所列的財物乙方已經向保險公司投保。本協議生效后,乙方負責將保險的受益權記于甲方名下,直至本期保險期滿。本期保險期滿后,財物的保險由甲方承擔。
五、乙方保證上述財物的所有權上未設定過權利限制(如抵押等),亦未被有關機關查封、扣押、保全等。由于乙方或其他方面的原因,財物所有權過戶不成,甲方仍具有債權人的法律地位,有權依法行使債務追償權。
六、本協議生效后,若發生違約,則由違約一方承擔經濟、法律責任。
七、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并經公證后成立。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持一份,一份交管理機關辦理過戶登記,一份由公證處備案。
協議人
甲方:XXX乙方:XXX(公章)
法定代表人:XXX
代理人:XXX
簽訂日期:X年X月X日
簽訂地:XXXXXXXXXX
債權轉讓解除后由誰告知債務人
不改變合同內容的前提下,債權人通過轉讓債權,將債權的全部或部分轉移給第三人。法律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轉讓后,原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的法律關系消滅,債務人不能再向其行使抗辯權,因此發出債權轉讓通知書很有必要。因為基于原合同的債權債務關系的當事人是原債權人與債務人,因此債權轉讓只有原債權人本人通知債務人方可法律效力。
當大家作為債權的受讓人時,除了了解該債權產生的欠款是否能夠在日后清償,也應當注意債權人是否已經向債務人發出了債權轉讓通知書,否則因為未發出通知書受讓人的擦財產可能會遭受損失。
債權解除和免除的區別
債務免除定義:債權人拋棄債權而使債務人的債務消滅的單方的民事法律行為。
債務解除: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或雙方的協議而導致債得消滅。
合同法關于債權轉讓的規定
1、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2、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3、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4、債權人轉讓權利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該從權利專屬于債權人自身的除外。
5、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后,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
6、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時,債務人對讓與人享有債權,并且債務人的債權先于轉讓的債權到期或者同時到期的,債務人可以向受讓人主張抵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