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增值的房產部分該如何分割?

導讀:
離婚時,增值的房產部分該如何分割?
離婚時,增值的房產部分該如何分割?
夫妻離婚時房產增值部分的分法有以下幾種情況:
1、一方在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并且將房屋的產權登記在一方的名下的,而且婚前已經取得了房屋的產權證,房產的增值部分可以認定為房產方的個人財產;
2、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款并且按揭貸款付完了全部的購房款,房屋的產權也是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婚后卻以夫妻共同財產還房貸的,以共同的還貸額占全部房款的比例計算分割增值財產;
3、一方在婚前買的房屋,但是另一方在婚前或者婚后在房產證上加了名字,房產的增值部分就是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如何分割,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
4、如果房子屬于夫妻婚后購買,該房不論登記在誰的名下,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增資部分也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