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合同如何認定 和解除方法

導讀:
關于無效合同如何認定 和解除方法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無效合同如何認定?
1、當事人不具備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不真實;
3、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
4、違背公序良俗;
5、存在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
滿足以上任一條件,則合同無效。
二、無效合同如何解除?
無效合同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是不需要解除的。合同的解除,是解除具有法律效力、已經成立的合同。
合同無效的情形,主要有: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合同糾紛法律法規
一、《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條的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規定,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二、《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四條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