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犯罪中止能否防衛

導讀:
司法實踐中,我國刑法允許被侵害人進行正當防衛,為了防止被不法侵害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失。犯罪中止是一種自動放棄犯罪的行為,對犯罪分子應當減輕或免除處罰,那么,對犯罪中止能否防衛呢?
一、對犯罪中止能否防衛
犯罪中止代表犯罪行為已經結束,而正當防衛要求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進行防衛,所以二者實施的時間點不一樣,對犯罪中止能否不能防衛。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四條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
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二、正當防衛造成傷害是否需要承擔民事責任
根據民法典規定,正當防衛造成傷害不需要承擔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條因正當防衛造成損害的,不承擔民事責任。
正當防衛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正當防衛人應當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