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債權轉讓通知書由誰來通知

導讀:
債權可以進行轉讓,但是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債權轉讓后,債權的從權利同時轉讓,但是該從權利專屬于債權人自身的除外,是需要按照債權轉讓的相關流程來處理的,那么,民法典債權轉讓通知書由誰來通知?大律網律師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民法典債權轉讓通知書由誰來通知
不改變合同內容的前提下,債權人通過轉讓債權,將債權的全部或部分轉移給第三人。法律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轉讓后,原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的法律關系消滅,債務人不能再向其行使抗辯權,因此發出債權轉讓通知書很有必要。因為基于原合同的債權債務關系的當事人是原債權人與債務人,因此債權轉讓只有原債權人本人通知債務人方可法律效力。
當大家作為債權的受讓人時,除了了解該債權產生的欠款是否能夠在日后清償,也應當注意債權人是否已經向債務人發出了債權轉讓通知書,否則因為未發出通知書受讓人的財產可能會遭受損失。
法律依據
《合同法》
第七十九條債權的轉讓
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第八十條債權轉讓的通知義務
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債權轉讓未通知債務人是否無效
事實上,按照合同法的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也就是說,債權人轉讓金融不良債權后,未及時同時債務人的,當受讓人要求債務人清償欠款時,債務人可以提出抗辯不向受讓人還錢的。
因此,只有債權人在法定的期限或約定的期限內通知了債務人,或債務人在法定的期限或約定的期限內承認了債權人的轉讓權利行為,該權利轉讓行為對債務人才產生法律效力。否則,債務人都可以主張金融不良債權轉讓對其無效。
需要注意的是,此種情況下,債權人與受讓人之間的金融不良債權轉讓合同,只要雙方是真實意思表示,且不違反法律法規禁止性規定,對其雙方而言仍是有效。因債權人未履行通知義務的過錯,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應該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受讓人相應的損失。
另外,在實踐中,金融不良債權轉讓時常會涉及到國有企業債務人,當國有企業債務人認為債權轉讓有損國家利益,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確認債權轉讓無效。
民法典規定債權轉讓通知書如何送達
債權轉讓通知書可以采取書面送達、公證送達等多種方式。雖然書面送達并取得回執是最好的送達方式,但是如果遇到債務人拒絕簽收,送達人也無法證明已經履行了通知義務。所以,可以通過公證機關送達的方式,如果債務人拒絕簽收債權轉讓通知,公證機關可以留置并在公證書上記錄送達情況,人民法院會認可該送達的效力。
《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 送達回證送達訴訟文書必須有送達回證,由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收到日期,簽名或者蓋章。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的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第八十五條 直接送達送達訴訟文書,應當直接送交受送達人。受送達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屬簽收;受送達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人、組織負責收件的人簽收;受送達人有訴訟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簽收;受送達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簽收。受送達人的同住成年家屬,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負責收件的人,訴訟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達回證上簽收的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八十六條 留置送達受送達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收訴訟文書的,送達人可以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錄像等方式記錄送達過程,即視為送達。第八十七條 電子送達經受送達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傳真、電子郵件等能夠確認其收悉的方式送達訴訟文書,但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除外。采用前款方式送達的,以傳真、電子郵件等到達受送達人特定系統的日期為送達日期。第八十八條 委托及郵寄送達直接送達訴訟文書有困難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為送達,或者郵寄送達。郵寄送達的,以回執上注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