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擔保代償后還需債權轉讓嗎

導讀:
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因為債權轉讓的受讓人取代原債權人成為原合同關系的新債權人,原合同約定的原債權人因為債權轉讓行為喪失了債權人的債權,受讓人對債務人享有債權請求權。因為未通知債務人債權轉讓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故受讓人想要起訴拿回欠款的,應當確認債務人已經實際收到了債權轉讓通知書;2、有明確的被告。那么民法典擔保代償后還需債權轉讓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因為債權轉讓的受讓人取代原債權人成為原合同關系的新債權人,原合同約定的原債權人因為債權轉讓行為喪失了債權人的債權,受讓人對債務人享有債權請求權。因為未通知債務人債權轉讓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故受讓人想要起訴拿回欠款的,應當確認債務人已經實際收到了債權轉讓通知書;2、有明確的被告。關于民法典擔保代償后還需債權轉讓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擔保代償后還需債權轉讓嗎
擔保人代償債務后,債權債務關系就會終止,不能進行債權轉讓。而擔保人可以向債務人追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條【人保和物保并存時擔保權的實行規則】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第五百五十七條【債權債務終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債權債務終止:
(一)債務已經履行;
(二)債務相互抵銷;
(三)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四)債權人免除債務;
(五)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
(六)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該合同的權利義務關系終止。
二、債權轉讓后可以直接起訴嗎
債權轉讓后,在滿足起訴要件的條件下,受讓人是可以起訴的。因為債權轉讓的受讓人取代原債權人成為原合同關系的新債權人,原合同約定的原債權人因為債權轉讓行為喪失了債權人的債權,受讓人對債務人享有債權請求權。
1、受讓人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即受讓人確實取得了債權請求權。因為未通知債務人債權轉讓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故受讓人想要起訴拿回欠款的,應當確認債務人已經實際收到了債權轉讓通知書;
2、有明確的被告。即受讓人明確知道債務人是誰;
3、受讓人有具體的訴訟請求、理由;
當然,債權轉讓后,受讓人需要確定債權是否在清償期內,當債務已過清償期而債務人未還款時,一般需要經過合理的催告期,債務人仍舊不還款的,方可訴至法院要求其還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