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婚姻專業律師裝修父母的房子能否算共同財產

導讀:
在結婚之后夫妻兩將房屋一起裝修了,但是這套房屋并不是雙方自己花錢購買,而是其中一方父母給或是留下來的房屋。此時其中一方就會關心共同財產的問題,想要知道
在結婚之后夫妻兩將房屋一起裝修了,但是這套房屋并不是雙方自己花錢購買,而是其中一方父母給或是留下來的房屋。此時其中一方就會關心共同財產的問題,想要知道裝修父母的房子能否算共同財產?父母出資裝修款夫妻共同財產是否會分配?
一、咨詢婚姻專業律師裝修父母的房子能否算共同財產(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只有裝修費算,房子不算。父母的房子,如果沒有贈予給子女的話,不應當視為子女的夫妻共同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咨詢婚姻專業律師父母出資裝修款夫妻共同財產是否會分配
父母出資裝修款需要視情況確定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共同財產的話是可以在夫妻離婚的時候分配的。但是如果父母出資裝修時沒有表示出資款是借款,那么應當視為是贈與。沒有明確表示是贈與給自己子女一方的,視為對雙方的贈與。
一是“婚前”到“婚后”的時間點:即夫妻雙方自領取《結婚證》之日可視為“婚前”到“婚后”的時間點,而其他諸如訂婚、舉行婚禮等時間點都不具備法律上的意義。
二是“購房”時間點,即什么時候開始視為購買房產成功。
考慮到購房的目的性以及購房整個過程的關聯性,應當以簽訂購房合同的時間為“購房”時間點,簽訂合同時最能反映“購房”這一行為的性質。
只有裝修費算,房子不算。父母的房子,如果沒有贈予給子女的話,不應當視為子女的夫妻共同財產。您若還有疑問,可以通過咨詢婚姻專業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