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交通事故認定書

無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警只要是受理了交通事故案件就不可能不給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假如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交警不給,那么可以向這個警察所在地的交警大隊,或者交警支隊,直至公安局或者所在地人民政府進行投訴。
1、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交通事故不僅是由不特定的人員違反交通管理法規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臺風、山洪、雷擊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作為人民警察應-該按照國家賦予的權利承擔提供事故責任認定書的職責。
2、警察認定事故的期限:
(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2)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3)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3、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1)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等基本情況;
(2)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經過
(3)道路交通事故證據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4)當事人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5)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名稱和日期。
通常情況下,交警在受理交通事故時一般會給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但是如果遇到交警不給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我們可以舉報或者投訴他們。我們應-該監督督促交警給出一份合理的全面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因為這是交警的職責所在。只要有了這份認定書,當事人就可以維護自己的權利,向肇事者要求賠償。以上就是我為大家整理的關于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出怎么辦的相關信息,希望對大家有幫助。大家如若還有疑問敬請咨詢律聊網,將有專人為你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