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申報債權的期限是多久

導讀:
最短不得少于三十天,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法律依據】《破產法》第四十五條,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應當確定債權人申報債權的期限。債權申報期限自人民法院發布受理破產申請公告之日起計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文章來源:法
最短不得少于三十天,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法律依據】
《破產法》第四十五條,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應當確定債權人申報債權的期限。債權申報期限自人民法院發布受理破產申請公告之日起計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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