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租房合同時間能否更改

導讀:
通常我們在外面出差或者是在外面工作的時候,需要一間房子,供自己居住,這時為了居住的更加舒適,有些人會租公寓,那么公寓租房合同時間能否更改呢?對于這個問題,大律網小編作出了解答,大家不妨跟隨大律網小編一起來了解下吧。
一、公寓租房合同時間能否更改
如果雙方協商同意,時間能變更。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條【協議變更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條【變更不明確推定為未變更】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
租房合同的時間不能超過二十年。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條【租賃最長期限】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二、租房合同的內容包括哪些
租房合同的內容包括:
(一)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家具和家電等室內設施狀況;
(三)租金和押金數額、支付方式;
(四)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內設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賃期限;
(七)房屋維修責任;
(八)物業服務、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繳納;
(九)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
(十)其他約定。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遷時的處理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