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可以假釋嗎

導讀:
在當前社會中,有的人在工作的時候經不起金錢的誘惑,會做出一些挪用公款的行為,這是違法犯罪的。在我國法律中規定了,如果自然人挪用公款,可以假釋嗎?下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由大律網小編為大家進行的相應的解答吧。
一、挪用公款可以假釋嗎
挪用公款可以假釋。
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的,可以假釋。
《刑法》第八十一條
假釋的適用條件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的,可以假釋。如果有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可以不受上述執行刑期的限制。對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釋。對犯罪分子決定假釋時,應當考慮其假釋后對所居住社區的影響。
二、假釋需要準備哪些資料
假釋,應當報送下列材料:
(一)《罪犯減刑(假釋)審核表》;
(二)監區長辦公會議或者直屬分監區、監區人民警察集體研究會議的記錄;
(三)終審法院裁判文書、執行通知書、歷次減刑裁定書的復印件;
(四)罪犯計分考核明細表、罪犯評審鑒定表、獎懲審批表和其他有關證明材料;
(五)罪犯確有悔改表現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現的具體事實的書面證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