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包括哪些

導讀:
發司法實踐中,刑事犯罪是非常多的,刑事犯罪要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責任。追究嫌疑人刑事責任,就要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訴訟。而共同犯罪是刑事犯罪的主要類型之一,那么共同犯罪包括什么?大律網小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共同犯罪包括哪些
兩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的,就是共同犯罪。共同犯罪可以分為任意共犯和必要共犯;事先共犯與事中共犯;簡單共犯與復雜共犯三種。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五條【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二、認定主犯的幾個考慮因素
1、犯意發起者,犯意的發起者并且參與犯罪實施的,往往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這種行為是共同犯罪故意形成的重要原因,其對共同故意的決定性作用是不言而喻;
2、糾集犯罪者,在參與共同犯罪的人中,每個人參與的主動程度并不是完全相同的,這往往表現在糾集與被糾集的關系上,而犯罪的糾集者一般都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當然,實踐中也不乏這樣的案例,即犯罪的糾集者并沒有實行行為,那么就不應認定為主犯。
3、積極參與者,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在共同犯罪中直接實施犯罪行為,其雖不是犯罪活動的組織、策劃、指揮者,卻是共同犯罪的積極參加者,或者是犯罪結果的主要責任者,應當認定為主犯。
4、組織、策劃、指揮共同犯罪的行為,選擇犯罪目標、制定犯罪計劃的行為,甚至有些還制定行為實施后如何逃避刑事責任的計劃。有預謀的共同犯罪既能避免共同犯罪人的盲目行為,而通過實施犯罪行為之前的組織、策劃、指揮行為,在心理上也能堅定共同犯罪人的犯罪意志。
5、在共同犯罪中,如果各行為人的地位、作用都相當或者一致,應均認定為主犯,如果在共同犯罪中的被告人相互推諉推卸責任,又沒有確切的證據證明其在犯罪行為中的地位、作用大小,應認定他們在共同犯罪中起同等作用,不區分主從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