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如何界定兄弟共同債務

導讀:
在現實社會中大家都知道對于共同的債務是應該要一起去償還的,這個是責任。但是對于共同債務需要進行認定,這個是很重要的,面對這樣的情況下,那么對于民法典如何界定兄弟共同債務呢?下面就由大律網小編為大家解答相關的內容。
一、民法典如何界定兄弟共同債務
民法典規定,由于債務產生的原因是比較多的,所以認定共同債務人有不同的情形,例如兩個人同時做侵權行為的,就要共同承擔侵權的責任,形成共同債務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條【債權的定義】民事主體依法享有債權。
債權是因合同、侵權行為、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規定,權利人請求特定義務人為或者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
第一百二十條【債權責任的承擔】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條【共同侵權】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條【共同危險行為】二人以上實施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行為,其中一人或者數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能夠確定具體侵權人的,由侵權人承擔責任;不能確定具體侵權人的,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
二、共同債務人和連帶債務人的區別是什么
1、連帶債務人和共同債務人最大的區別是對債務承擔責任的范圍不同,共同債務人一般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而連帶債務人只對保證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共同債務一般指夫妻爽法的共同債務。
3、承擔連帶責任一般就是C就可以找AB任何一人要求還錢(全還),假如A把錢還給C了,A可以在向B追償。
連帶保證債務不是共同債務,其所連帶的債務一般不是債務人的所有債務,在只連帶保證責任的情況下,其債務對債務人的主債務有從屬性,在債務人破產的情況下,其保證的合同債務在管理人行使合同解除權的情況下,只有合同解除的直接經濟損失賠償,不包括合同的預期利益賠償;而共同債務,是完全的連帶債務,共同債務人間對債務具有平等性,一個債務人破產,在該債務人的管理人解除合同的情況下,其他共同債務人仍負有履行債權債務合同的義務,而如果共同債務人違約,則其應向債權人承擔全部違約責任,該違約責任既包括直接經濟損失,也包括債權人的預期利益。因此,通常情況下,連帶保證責任的保證人的責任輕于共同債務人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