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婚姻法如何界定虛假債務

導讀: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那么民法典中婚姻法如何界定虛假債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關于民法典中婚姻法如何界定虛假債務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婚姻如何界定虛假債務
在沒有產生債權債務的事實情況下夫妻一方過錯偽造債務憑證、虛增債務等的方式偽造債務的侵占夫妻共同財產的可以認定虛假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六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二、夫妻共同債務怎么承擔
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應該由夫妻共同承擔。
1、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2、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