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清算債務怎么算

導讀:
相信大家都知道破產,破產是指公司的一個資金出現問題,導致公司的資金鏈破裂,需要對公司的一些財產來進行劃分的一種行為,那么對于破產來說,需要根據破產的流程來進行破產。接下來由大律網專業律師重點闡述下關于破產利息應該如何計算的相關知識,希望幫助到大家。
破產清算債務怎么算
破產企業財產的清理,這主要是指清算組對破產企業的財產進行權屬界定、范圍界定、分類界定和登記造冊的活動。
破產財產產權歸屬的確定。破產企業財產范圍的確認。破產企業財產自然狀況的核實;破產企業財產的評估。為破產財產的處理作準備,提供參考價格和底價。由專業的評估師進行。破產企業財產的處理。一般指清算組對破產財產中非貨幣財產變現為貨幣財產的過程,一般由清算組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遵循先估價再公開最后經債權人會議討論通過的程序,在債權調查完結后,以不公開變賣或公開拍賣的方式進行。
(一)對外投資的清算
企業的對外投資包括項目投資、證券投資和股權投資三種形式,因此對破產企業的對外投資的清算也相應的分為:對破產企業項目投資的清算。對破產企業證券投資的清算。對破產企業股權投資的清算。
(二)對外債權的清算
將真正的對外債權清理出來,將所謂的對外債權清理出去;對已確認的對外債權進行實際追討。
(三)破產債權的清理
破產企業合同的清理;破產企業涉訴案件的清理。
破產后債務利息怎么算
依據我國《企業破產法》的規定,法院受理企業破產案件后,附利息的債務自破產受理起停止計算利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四十五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應當確定債權人申報債權的期限。債權申報期限自人民法院發布受理破產申請公告之日起計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第四十六條 未到期的債權,在破產申請受理時視為到期。
附利息的債權自破產申請受理時起停止計息。
第四十七條 附條件、附期限的債權和訴訟、仲裁未決的債權,債權人可以申報。
遲延履行利息怎么算
遲延履行利息執行事項以當事人申請為原則。因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一般應當由當事人依法提出申請。”從該規定看,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申請所遵循的是當事人處分原則。當事人有權在法律定的范圍內處分自己的民事權利和訴訟權利。是否行使申請執行權,何時申請執行均由權利人決定。
遲延履行利息執行事項的申請也應以權利人申請為原則,不過,遲延履行利息執行事項的申請,權利人可以在執行過程中隨時提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二十四條規定 “人民法院決定受理執行案件后,應當在三日內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間內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承擔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的遲延履行利息或遲延履行金。”以及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所編寫的《民事執行文書樣式與制作》一書中,執行通知書參考樣式要求寫明,“依照《民訴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繳納遲延履行期間加倍債務利息※元(遲延履行期間加倍債務利息暫計算到※年※月※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