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保險費誰來承擔,由施工單位承擔嗎?

導讀:
建筑工程保險費誰來承擔,由施工單位承擔嗎?
建筑工程保險是財產保險的一種。承保對象為各類工業、民用以及公共事業的土木建筑項目。那么,建筑工程保險費誰來承擔,由施工單位承擔嗎?
網友咨詢:一個工程的施工總承包,建筑工程保險是該由施工單位買這個保險還是由建設方買這個保險?有具體的明文規定嗎?
湖北大綱律師事務所周傳榮-重案釋疑項目策劃律師解答:
建筑工程保險費發包方承擔。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規定:發包人應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險或安裝工程一切險;發包人委托承包人投保的,因投保產生的保險費和其他相關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建筑工程保險:
(1)承保風險的特殊性。建筑工程保險承保的保險標的大部分都裸露于風險中,同時,在建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始終處于動態過程,各種風險因素錯綜復雜,風險程度增加。
(2)風險保障的綜合性。建筑工程保險既承保被保險人財產損失的風險,又承保被保險人的責任風險,還可以針對工程項目風險的具體情況提供運輸過程中、工地外儲存過程中、保證期間等各類風險。
(3)被保險人的廣泛性。包括業主、承包人、分承包人、技術顧問、設備供應商等其他關系方。
(4)費率的特殊性。建筑工程保險采用的是工期費率,而不是年度費率。
(5)保險期限不等。傳統保險的保險期限通常為一年,期滿可續保;而建筑保險的保險期限一般按工期計算,即自工程開工至工程竣工為止。特別是大型工程,其中有的項目是分期施工并交付使用,因而各個項目的期限有先有后,有長有短。
周傳榮律師解析:
建筑工程保險承保的是各類建筑工程。在財產保險經營中,建筑工程保險適用于各為民用、工業用和公共事業用的建筑工程,如房屋、道路、水庫、橋梁、碼頭、娛樂場、管道以及各種市政工程項目的建筑。這些工程在建筑過程中的各種意外風險,均可通過投保建筑工程保險而得到保險保障。
建筑工程保險的被保險人大致包括以下幾方:
①工程所有人,即建筑工程的最后所有者;
②工程承包人,即負責承建該項工程的施工單位,可分為總承包人和分承包人;
③技術顧問,即由所有人聘請的建筑師、設計師、工程師和其他專業顧問;
④其他關系方,如貸款銀行或其他債權人等。
保險人對下列各項原因造成的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1)設計錯誤引起的損失和費用;
(2)自然磨損、內在或潛在的缺陷、物質本身的變化、自燃、自熱、氧化、銹蝕、滲漏、鼠咬、蟲蛀、大氣(氣候或氣溫)變化、正常水位變化或其他漸變原因造成的保險財產自身的損失和費用;
(3)因原材料缺陷或工藝不善引起的保險財產本身的損失以及為換置、修理或矯正這些缺點錯誤所支付的費用;
(4)非外力引起的機械或電氣裝置的本身損失,或施工用機具、設備、機械裝置失靈造成的本身損失;
(5)維修保養或正常檢修的費用;
(6)檔案、文件、賬簿、票據、現金、各種有價證券、圖表資料及包裝物料的損失;
(7)盤點時發現的短缺;
(8)領有公共運輸行駛執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險予以保障的車輛、船舶和飛機的損失;
(9)除非另有約定,在保險工程開始以前已經存在或形成的位于工地范圍內或其周圍的屬于被保險人的財產損失;
(10)除非另有約定,在本保險單保險期限終止以前,保險財產中已由工程所有人簽發完驗收證書或驗收合格或實際占有或使用或接受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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