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變更如何估價,變更估價不能超過合同價的多少?

導讀:
工程變更如何估價,變更估價不能超過合同價的多少?
在工程實施過程中有時會因為一些意外事故發生一些變更,這時候價格就會有相應的改變。那么,工程變更如何估價,變更估價不能超過合同價的多少?
網友咨詢:變更估價中類似項目的定義是什么?
天津益清律師事務所聶雷強律師解答:
1)變更工作在工程量表中有同種工作內容的單價,應以該費率計算變更工程費用。
2)工程量表中雖然列有同類工作的單價或價格,但對具體變更工作而言已不適用,則應在原單價和價格的基礎上制定合理的新單價或價格。
3)變更工作的內容在工程量表中沒有同類工作的費率和價格,應按照與合同單價水平相一致的原則,確定新的費率或價格。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有關內容的規定
第五十三條國家對從事建筑活動的單位推行質量體系認證制度。從事建筑活動的單位根據自愿原則可以向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授權的部門認可的認證機構申請質量體系認證。經認證合格的,由認證機構頒發質量體系認證證書。
第五十四條建設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設計單位或者建筑施工企業在工程設計或者施工作業中,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建筑工程質量、安全標準,降低工程質量。
建筑設計單位和建筑施工企業對建設單位違反前款規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質量的要求,應當予以拒絕。
聶雷強律師解析:
變更估價的原則
(1)變更工作在工程量表中有同種工作內容的單價或價格,應以該單價計算變更工程費用。變更未引起工程施工組織和施工方法發生實質性變動,不應調整單價。
(2)工程量表中雖列有同類工作的價格,但不適用,則應在原價格的基礎上制定合理的新價格。
(3)變更工作的內容在工程量表中沒有同類工作的單價或價格,應按照與合同單價水平相一致的原則,確定新的單價或價格。
變更估價不能超過合同價的5%。
變更因素:包括如下幾方面:(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2)增減中約定的工程量;(3)增減中約定的工程內容;(4)改變工程質量、性質或工程類型;(5)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順序和時間安排;(6)為使工程竣工而必需實施的任何種類的附加工作。
聶雷強律師,天津大學碩士研究生學歷,法學功底深厚,經驗豐富。辦理了各類民事、經濟、刑事等業務數百件,在房地產糾紛、婚姻家庭繼承、合同糾紛、債權債務案件等民商事領域尤為擅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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