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賠的原則

導讀:
工程索賠的原則
合同執行的過程中,如果一方認為另一方沒能履行合同義務或妨礙了自己履行合同義務或是當發生合同中規定的風險事件后,結果造成經濟損失,此時受損方通常會提出索賠要求。提出工程索賠需要滿足一定的原則,下面由編輯在本文整理介紹。
須以合同為依據
施工企業必須對合同條件、協議條款等有詳細了解,遭遇索賠事件時,以合同為依據來提出索賠要求。
及時提交索賠意向書
根據招投標文件及合同要求中的有關規定提出索賠意向書,意向書應包含索賠項目、索賠事由及依據、事件發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損失,無須附詳細的計算資料和證明。索賠意向書遞交監理工程師后應經主管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必要時施工企業負責人、現場負責人、現場監理工程師和主管監理工程師要一起到現場核對。這樣,監理工程師通過意向書就可以對整個事件的起因、地點及索賠方向有大致了解。
必須注意資料的積累
積累一切可能涉及索賠論證的資料。施工企業與建設單位研究的技術問題、進度問題和其他重大問題的會議應做好文字記錄,并爭取與會者簽字,作為正式文檔資料。
同時應建立業務往來的文件檔案編號等業務記錄制度,做到處理索賠時以事實和數據為依據。收集的證據要確鑿,理由要充分,所有工程費用和工期索賠應附該項目現場監理工程師認可的記錄、計算資料及相關的證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