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工程驗收合格標準有哪些,單位工程驗收合格有哪些標準?

導讀:
單位工程驗收合格標準有哪些,單位工程驗收合格有哪些標準?
竣工驗收指建設工程項目竣工后開發建設單位會同設計、施工、設備供應單位及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對該項目是否符合規劃設計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設備安裝質量進行全面檢驗,取得竣工合格資料、數據和憑證。那么單位工程驗收合格標準有哪些,單位工程驗收合格有哪些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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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工程驗收合格標準有哪些,單位工程驗收合格有哪些標準?
江西時空律師事務所張環環律師解答:
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應符合下列規定:
(1)單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質量均應驗收合格。
(2)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
(3)單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關安全和功能的檢測資料應完整。
(4)主要功能項目的抽查結果應符合相關專業質量驗收規范的規定。
(5)觀感質量驗收應符合要求。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條,建設工程竣工后,發包人應當根據施工圖紙及說明書、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及時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發包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價款,并接收該建設工程。建設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江西時空律師事務所張環環律師解析:
工程質量驗收不合格,《解釋》第3條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且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一)修復后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發包人請求承包人承擔修復費用的,應予支持;(二)修復后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請求支付工程價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設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損失,發包人有過錯的,也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p>
據此可知,驗收合格仍是支付工程款的前提。驗收合格包括竣工后驗收合格和原驗收不合格但修復后驗收合格;無法修復和修復后仍然不合格的建筑工程,無任何利用價值,只能鏟除重建,嚴重背離發包人締約目的,讓其接受并支付工程款明顯違背公平正義原則。
清華大學法律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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