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條件有哪些

導讀:
分包工程完工后,應將工程相關資料交總包單位;4、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應在規定時間內將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有關文件,報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備案。那么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條件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分包工程完工后,應將工程相關資料交總包單位;4、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應在規定時間內將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有關文件,報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備案。關于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條件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基礎工程合格
2、主體工程合格
3、裝飾工程合格
4、單位工程質量控制資料齊全
5、單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檢驗資料齊全
6、單位工程觀感質量檢查記錄齊全
7、工程竣工報告
8、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9、察單位質量檢查意見
10、設計單位質量檢查意見
11、工程竣工總結
12、工程竣工驗收條件檢查情況
1、單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單位應自行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評定,向監理單位提交工程預驗收申請報告;
2、監理單位總監組織施工單位進行單位工程預驗收,并將發現的問題書面通知施工單位限期整改;預驗收合格后,報告建設單位,應由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含分包單位)、勘察、設計、監理等單位(項目)負責人進行單位(子單位)工程驗收;
3、單位工程有分包單位施工時,分包單位對所承包的工程項目應按本標準規定的程序檢查評定,總包單位應派人參加。分包工程完工后,應將工程相關資料交總包單位;
4、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應在規定時間內將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有關文件,報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1、返修處理當項目的某些部分的質量雖未達到規范、標準或設計規定的要求,存在一定的缺陷,但經過采取整修等措施后可以達到要求的質量標準,又不影響使用功能或外觀的要求時,可采取返修處理的方法。
2、加固處理主要是針對危及承載力的質量缺陷的處理。通過對缺陷的加固處理,使建筑結構恢復或提高承載力,重新滿足結構安全性與可靠性的要求,使結構能繼續使用或改作其他用途。
3、返工處理當工程質量缺陷經過返修、加固處理后仍不能滿足規定的質量標準要求,或不具備補救可能性,則必須采取返工處理。
4、限制使用當工程質量缺陷按修補方法處理后無法保證達到規定的使用要求和安全要求,而又無法返工處理的情況下,不得已時可作出諸如結構卸荷或減荷以及限制使用的決定。
5、不作處理一般可不作專門處理的情況有以下幾種。
(1)不影響結構安全、生產工藝和使用要求的。工業建筑物出現放線定位的偏差,且嚴重超過規范標準規定。又如,某些部位的混凝土表面養護不夠的干縮微裂,不影響使用和外觀,也可不作處理。
(2)后道工序可以彌補的質量缺陷。混凝土結構表面的輕微麻面,可通過后續的抹灰、刮涂、噴涂等彌補,也可不作處理。再比如,混凝土現澆樓面的平整度偏差達到10mm,但由于后續墊層和面層的施工可以彌補,所以也可不作處理。
(3)法定檢測單位鑒定合格的。
(4)出現的質量缺陷,經檢測鑒定達不到設計要求,但經原設計單位核算,仍能滿足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
6、報廢處理出現質量事故的工程,通過分析或實踐,采取上述處理方法后仍不能滿足規定的質量要求或標準,則必須予以報廢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