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工程驗收的基本要求

導讀:
工程質量驗收的前提條件為施工單位自檢合格,驗收時施工單位對自檢中發現的問題已完成整改。參加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的各方人員資格包括專業和職稱要求,具體要求應符合國家、行業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尚無規定時可由參加驗收的單位協商確定。一般項目是指檢驗批中除主控項目以外的檢驗項目。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應當及時提出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工程質量驗收的前提條件為施工單位自檢合格,驗收時施工單位對自檢中發現的問題已完成整改。參加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的各方人員資格包括專業和職稱要求,具體要求應符合國家、行業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尚無規定時可由參加驗收的單位協商確定。一般項目是指檢驗批中除主控項目以外的檢驗項目。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應當及時提出工程竣工驗收報告。關于對工程驗收的基本要求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對工程驗收的基本要求
(一)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的總體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合格應符合下列規定:
1、符合工程勘察、設計文件的規定;
2、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和相關專業驗收規范的規定。
(二)建筑工程施工質量應按下列要求進行驗收:
1、工程質量驗收均應在施工單位自檢合格的基礎上進行。工程質量驗收的前提條件為施工單位自檢合格,驗收時施工單位對自檢中發現的問題已完成整改。
2、參加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的各方人員應具備相應的資格。參加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的各方人員資格包括專業和職稱要求,具體要求應符合國家、行業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尚無規定時可由參加驗收的單位協商確定。
3、檢驗批的質量應按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驗收。主控項目是指建筑工程中對安全、節能、環保和主要使用功能起決定性作用的檢驗項目。一般項目是指檢驗批中除主控項目以外的檢驗項目。(檢驗批也不宜過多補充,后面單獨設置了知識點)
4、對涉及結構安全、節能、環境保護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試塊、試件及材料,應在進場時或施工中按規定進行見證檢驗。見證檢驗指的是施工單位在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的見證下,按照有關規定從施工現場隨機抽取試樣,送至具備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檢驗的活動。(見證檢驗已經單獨設置成微課,因此不用過多補充)
5、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應由施工單位通知監理單位進行驗收,并應形成驗收文件,驗收合格后方可繼續施工。
6、對涉及結構安全、節能、環境保護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應在驗收前按規定進行抽樣檢驗。
二、防水工程驗收規范最新
工程驗收流程需要走以下四個步驟:
(一)申請竣工驗收
工程完工后,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報告,申請工程竣工驗收。實行監理的工程,工程竣工報告須經總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
(二)制定驗收方案
建設單位收到工程竣工報告后,對符合竣工驗收要求的工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和其他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驗收組,制定驗收方案。
(三)通知驗收機構
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7個工作日前將驗收的時間、地點及驗收組名單書面通知負責監督該工程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四)建設單位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1、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分別匯報工程合同履約情況和在工程建設各個環節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
2、審閱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工程檔案資料;
3、實地查驗工程質量;
4、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設備安裝質量和各管理環節等方面作出全面評價,形成經驗收組人員簽署的工程竣工驗收意見。
參與工程竣工驗收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見時,應當協商提出解決的方法,待意見一致后,重新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應當及時提出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主要包括工程概況,建設單位執行基本建設程序情況,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方面的評價,工程竣工驗收時間、程序、內容和組織形式,工程竣工驗收意見等內容。
三、工程驗收需要哪些資料
工程驗收資料分為以下幾個部分
第一部分、工程前期文件
(一)可行性研究報告及附件
(二)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意見
(三)計劃任務書及批復
(四)建設項目列入年度計劃的申報文件
(五)建設項目列入年度計劃的批復文件和年度計劃項目表
(六)征地、拆遷等審批文件(包括拆遷、補償等文件)等等。
第二部分、工程竣工驗收文件。
(一)工程概況表
(二)工程竣工總結
(三)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
(四)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控制資料核查記錄)
(五)單位(子單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檢驗資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記錄。
第三部分、施工技術文件;
包括建筑與結構工程;
(一)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文件;
(二) 建筑電氣工程文件。
(三) 智能建筑工程文件;
(四) 通風與空調工程文件
(五)電梯工程文件。
第四部分:除以上文件材料以外的材料報驗和工程報驗等監理文件材料第五部分:竣工圖;
(一)建筑竣工圖;
(二)結構竣工圖;
(三)給排水竣工圖;
(四)采暖竣工圖;
(五)電氣竣工圖;
(六)通風與空調竣工圖。
第五部分:與工程有關的各種聲像材料(注明文字說明、工程名稱、地點、時間、施工部位等)以及其他相關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