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合同案件中,工程價款結算有方式有哪幾種?

導讀:
建設工程合同案件中,工程價款結算有方式有哪幾種?
建設工程合同案件中,工程價款結算有方式有哪幾種?
安徽卓邦律師事務所張雪松律師解答:
1、分段結算。這是指對于當年開工但當年不能竣工的項目,按照其工程形象進度劃分不同階段進行結算,其那個工程價款可以在每月預支。
2、竣工后一次結算。對于規模較小的項目,可實行工程價款每月預支,那么竣工后一次結算的方式。
3、按月結算。
4、結算雙方約定的其他的這個結算方式。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條,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
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據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
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安徽卓邦律師事務所張雪松律師解析:
預收工程款:
根據合同規定開具發票、辦理納稅、收取預付工程款,做好收款臺賬。
包工包料工程的預收款按合同約定收取,原則上預收款的比例不低于合同價的10%,不高于合同價的30%,對重大工程項目,按年度工程計劃逐年預收。
在具備施工條件的前提下,發包人應在雙方簽訂合同后一個月內或不遲于約定的開工日期前的7天內預付工程款,發包人不按約定預付,承包人應在預付時間到期后10天內向發包人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預付,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發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并承擔違約責任。
在建設工程竣工結算中,施工企業要注意簽訂一份有利于自己進行工程竣工價款結算的合同條款;其次要保存相應的證據,如:向發包人交付結算報告書,催告發包人在約定時間內完成竣工結算的函件。
本律師是合肥市十佳公益律師,從事律師職業近20年。在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婚姻家庭、勞動用工、刑事辯護等方面有豐富的從業經驗。同時擔任多家企業的法律顧問,為企業發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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