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致國際工程承包項目索賠的主要原因

導讀:
導致國際工程承包項目索賠的主要原因
導致國際工程承包項目索賠的主要原因
工程項目的非凡性。由于一般國際工程承包項目具有規模大、技術性強、投資額大、工期長、材料設備價格變化快等特點,工程項目的差異性大、綜合性強、風險大,使得工程項安閑賣施過程中存在許多不確定的變化因素,而合同則必須在工程開始前簽訂,它不可能對工程項目所有的問題都做出合理的預見和規定,而且在實施過程中業主還會有許多新的決策,這一切會使合同變更變得相當頻繁,而合同變更必然會導致項目工期和成本的變化。
環境的復雜性和多變性。工程項目的技術環境、經濟環境社會環境、法律環境的變化,會在工程實施過程中經常發生,使得工程的計劃實施過程與實際情況不一致。首先,土建工程施工與地質條件密切相關,比如開挖時出露的土石比及高程與招標文件出入較大,在地下或隧洞施工中出現洶涌的地下水或泥石流,嚴重超出招標文件所述的氣象、水文條件等。這些施工條件的變化即使是有經驗的承包商也無法事前預料。因此施工條件的異常變化必然會引起施工索賠。其次,由于業主和設計咨詢單位在發布的招標文件中對施工地點的勘探工作深度不夠,沒有正確反映真實的地質狀況和施工條件,數據誤差較大。再者,工程所在國家法令變更、提出進口限制、外匯管制、稅率提高、物價上漲、工資上漲、稅收變更指令、調整工程仲裁規則等,都可能引起施工費用增加,按國際慣例,答應給承包商予以補償。變更的時間標準,是從投標截止日期之前的第28天開始。
業主違約。業主未按規定為承包商施工提供條件,未按規定時限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工程師未按規定時間提供施工圖紙、指令或批復,或者由于業主堅持指定的分包商等情況給承包商造成了損失的情況下,承包商有向業主進行索賠的權利。
工期拖延/工程變更。工期拖延和工程變更的索賠發生通常是相互聯系在一起的。在施工過程中,由于受天氣、地質等因素影響,經常會出現工期拖延的現象。假如工期拖延是由于自然原因或業主的責任引起的,承包商就可以按照實際支出的計劃外施工費提出索賠;在承包商施工時完成的工程量超過或少于工程量表中所列工程量的15以上時,或者在施工過程中,工程師指令增加新的工作、改換建筑材料、暫停或加速施工等變更引起新的施工費用,或需要延長工期等,所有這些情況,承包商都可提出索賠要求。
合同價格調整。在國際工程的施工過程中,引起合同價變化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①工程變更引起的工程量及單價的變化。在施工過程中往往實際完成的工程量較工程量清單變化較大,工程變更同時引發單價的變更,使合同價的變化更為顯著;②額外工程。指工程師發布指令的新增工程超出了合同文件指定的工程范圍,導致重新議定單價,從而使合同價發生變化;③物價上漲。由于施工期長,導致工程所在國的人工、材料等漲價,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