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工程承包項目索賠的主要特點

導讀:
國際工程承包項目索賠的主要特點
國際工程承包項目索賠的主要特點
在國際工程承包項目索賠的具體過程中,有一些典型的特點,可以總結如下:
索賠的雙向性。承包商可以向業主申請索賠,業主也可以向承包商申請索賠。在現實項目治理中業主向承包商索賠發生的頻率相對較低,而且在索賠過程中,業主始終處于主動和有利地位,對承包商的違約行為他可以直接從應付工程款中扣抵,或通過扣留保留金或者履約保函等方式向銀行索賠來實現自己的索賠要求。因此在工程治理實踐中大量發生的、處理比較困難的是承包商向業主的索賠。承包商的索賠范圍非常廣泛一般只要因非承包商自身責任造成其工期延長或者成本增加,都有可能向業主索賠。有時業主違反合同,承包商就可向業主提出索賠要求;也可能由于承包人承擔風險的原因,如惡劣氣候條件影響、國家法規修改等造成承包商損失或者損害時,也會向業主提出補償要求。
索賠的前提性。只有實際發生了經濟損失或者權利損害,一方才能向對方索賠。經濟損失是指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合同外額外支出;權利損害是指雖然沒有經濟上的損害,但造成了一方權利上的損害,如由于惡劣氣候條件對工程進度的不利影響,承包商有權要求工期延長等。因此發生了實際損失或者權利損害,應是一方提出索賠的基本前提條件。有時上述兩者同時存在。如業主未及時交付合格的施工現場,既造成了承包商的經濟損失,又侵犯了承包商的工期權利,因此,承包商既要求經濟補償,又要求工期延長;有時兩者則可單獨存在,如惡劣氣候條件影響、不可抗力事件等,承包商根據合同規定或者慣例則只能要求工期延長,不應要求經濟賠償。
索賠的不確定性。索賠是一種未經對方確認的單方行為,對被索賠方尚未形成約束力。這種索賠要求要想得到最終實現,必須通過確認后才行,而索賠的一方則應該積極預備材料,以確保能提供足夠的證據來支持自己的索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