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小微企業認定標準,2023小微企業認定標準三個條件

導讀:
小微企業的劃分標準是:員工不超過50人,年營業額不超過5000萬元人民幣,總資產不超過3000萬元人民幣。需要注意的是,這是最基本的劃分標準,其中具體標準也會因地區和行業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小微企業認定標準三個條件:企業從事國家無限制和禁止的行業,且企業年度的應該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的;企業的從業或者在職員工人數不超過300人的;企業目前的現有資產總金額在5000萬以下的。對于其他企業,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對于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會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營業收入:小微企業年度營業收入應不超過5000萬元。其中,“小企業”指年度營業收入不超過3000萬元,“微型企業”指年度營業收入不超過500萬元。資產總額:小微企業資產總額應不超過3000萬元。
2023小微企業認定標準三個條件
1、資產總額,工業企業不超過3000萬元,其他企業不超過1000萬元;
2、從業人數,工業企業不超過100人,其他企業不超過80人;
3、稅收指標,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
小型微利企業的判定標準是什么
小型微利企業的判定標準如下:
1、即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2、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小型微利企業的資產總額、從業人數、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指標,暫按當年度截至本期申報所屬期末的情況進行判斷。這是借鑒國際通行做法,按照便于征管的原則,我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標準。
依據:《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
3、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第二條規定的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2號
4、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