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強簽證管理、重視工程索賠

導讀:
如何加強簽證管理、重視工程索賠
如何加強簽證管理、重視工程索賠
1、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加強工程簽證和工程索賠的簽約管理。
工程承包合同在簽約時,在條款中應當對工程簽證的范圍、人員、簽證權限、程序作出詳細規定,以便具體落實操作,工程索賠的內容、程序、期限、方法必須設專款規定,這是簽證和索賠管理的依據。實踐證明:合同條款規定還只是紙面上的東西,真正理解有關規定,把簽證和索賠的規定變成履行合同的自覺行為,需要進行專門的培訓,需要進行認真的檢查,這是搞好簽證和索賠的重要前提。
2、建立嚴格的資料記錄和保管制度。
合同雙方在履約過程中應當根據簽證和索賠的不同要求按不同標準建立嚴格的資料記錄和保管制度。針對工程建設的每一道工序、每一個環節及在其間發生的任何變化和更改,應該簽證的要根據合同規定的程序、期限及時完成簽證手續。對非簽證事項或未及時簽證事項要作出同期記錄,包括雙方會議紀要、信函往來以及所有的原始設計資料、圖紙、材料采購資料及原始的交接簽收記錄等,并由專人負責加以分門別類,妥善保管,一方面可以作為雙方提出索賠的根據,另一方面也是今后一旦涉訟的證據。
3、根據索賠條款的規定及時提出索賠,即時清結。
根據示范文本的規定,乙方應在索賠事件發生后20天內向甲方發出要求索賠的通知,這是對提出索賠期限的嚴格規定。作為承包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及時行使自己的權利。有些承包商往往礙于情面或擔心以后的最終結算受影響,不愿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根據合同本身的規定向發包方及時提出索賠請求,結果等到工程完工,內部索賠期限已過,同時由于當時未作詳細記錄,缺乏證據,也無從訴諸法律,結果白白喪失時機,喪失利益。其實這種顧慮是完全不必要的。隨著合同意識的強化,合同雙方嚴格按照合同規定履行合同是依法保護自身權利的最佳途徑。一方及時提出索賠也便于對方按約及時作出反應,也最容易根據當時的真實情況解決問題,避免以后的扯皮與訟爭。邊施工、邊簽證、邊索賠、邊結算,合同雙方如果能夠通過有效的管理在每一分階段結算中對簽證與索賠進行即時清結,這是高效率的管理和運作方式,是合同雙方追求的共同目標。
4、加強甲方代表和乙方項目經理的管理責任。
甲方代表和乙方項目經理的人選和權限、責任均由承發包合同加以明確。在合同履約過程中,甲方代表和乙方項目經理分別代表發包方和承包方對整個工程建設進行管理,維護各自的利益。他們是工程簽證和索賠的重要負責人和執行人,因此,加強甲方代表和乙方項目經理的管理責任是承發包雙方得到順利進行工程簽證和索賠管理的重要保證。甲方代表和乙方項目經理首先應當提高合同簽證與索賠管理的意識和素質,并應接受高層次、有針對性的培訓,按約嚴格履行自己的職責,用切實有效的履約管理去獲得一切應當的簽證和索賠,同時預防和杜絕一切不應當的簽證和索賠。
5、隨時進行簽證、索賠咨詢,聘請懂行的律師或專業咨詢,服務機構進行有效的簽證、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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