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遺囑如何辦理

導讀:
通過公證的途徑訂立遺囑是訂立遺囑的一種有效方式,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3、攜帶相關資料申請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說明申請公證的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在辦理流程的問題上,具體有:1、向誰提出公證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4、公證時間公證機構經審查,認為申請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合法、充分,申請公證的事項真實、合法的,應當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公證法》第11條規定,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1)合同,2、誰來提出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委托他人辦理公證,但遺囑、生存、收養關系等應當由本人辦理公證的除外。
遺囑可以通過公證進行,公證遺囑比之其他遺囑效力往往更強。
遺囑公證指的是公民生前對自己的財產作出安排,并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于死亡時立即發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為。一般經過申請、受理、審查、出證四個程序。通過公證的途徑訂立遺囑是訂立遺囑的一種有效方式,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公證法》第11條規定,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1)合同;(2)繼承;(3)委托、聲明、贈與、遺囑;....。在辦理流程的問題上,具體有:
1、向誰提出公證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2、誰來提出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委托他人辦理公證,但遺囑、生存、收養關系等應當由本人辦理公證的除外。遺產公證需要立遺囑人親自辦理。
3、攜帶相關資料
申請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說明申請公證的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證機構可以要求補充。
4、公證時間
公證機構經審查,認為申請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合法、充分,申請公證的事項真實、合法的,應當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但是,因不可抗力、補充證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實有關情況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5、法律效力
經公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該項公證的除外。
事實上,目前各地公證機構服務都比較積極,說出自己的想法,公證機構往往會給以必要的指導,如果實在不會,可以讓律師介入協助辦理公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