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的含義和特點

導讀:
工程項目的含義和特點
工程項目的含義和特點
工程項目定義 常見的定義如下:
①工程項目是以建筑物或構筑物為交付成果,有明確目標要求并由相互關聯的活動所組成的特定過程。
②項目管理規范中工程項目定義:為完成依法立項的新建、擴建、改建等各類工程而進行的、有起止日期的、達到規定要求的一組相互關聯的受控活動組成的特定過程。
③教材上的定義:建設項目是指為了特定目標而進行的投資建設活動。建設項目也稱為投資建設項目,以下一律簡稱為工程項目,其內涵如下。
工程項目是一種既有投資行為又有建設行為的項目,其目標是形成固定資產。工程項目是將投資轉化為固定資產的經濟活動過程。
“一次性事業”即一次性任務,表示項目的一次性特征。
經濟上實行統一核算,行政上實行統一管理”,表示項目是在一定的組織機構內進行,項目一般由一個組織或幾個組織聯合完成。
對一個工程項目范圍的認定標準,是具有一個總體設計或初步設計。凡屬于一個總體設計或初步設計的項目,不論是主體工程還是相應的附屬配套工程,不論是由一個還是由幾個施工單位施工,不論是同期建設還是分期建設,都視為一個工程項目。
工程項目的特點
工程項目除了具有一般項目的基本特點外,還有自身的特點。工程項目的特點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①具有明確的建設任務,如建設一個住宅小區或建設一座發電廠等。
②具有明確的質量、進度和費用目標。
③建設成果和建設過程固定在某一地點。
④建設產品具有唯一性的特點。
⑤建設產品具有整體性的特點。
⑥工程項目管理的復雜性主要表現在:工程項目涉及的單位多,各單位之間關系協調的難度和工作量大;工程技術的復雜性不斷提高,出現了許多新技術、新材料和新工藝;大中型項目的建設規模大;社會、政治和經濟環境對工程項目的影響,特別是對一些跨地區、跨行業的大型工程項目的影響,越來越復雜。
工程項目分類
①按投資的再生產性質劃分
基本建設項目:新建、擴建、改建、遷建、重建項目等。
更新改造項目:技術改造、技術引進、設備更新項目等。
②按建設規模劃分
基本建設項目:大型項目、中型項目、小型項目。
技術改造項目:限額以上項目、限額以下項目。
③按建設階段劃分
預備、新開工、施工、續建、投產、收尾、停建項目等。
④按投資建設的用途劃分
生產性建設項目:工業項目、運輸項目、農田水利項目、能源項目。
非生產性建設項目:經營性項目、非經營性項目。
⑤按資金的來源劃分
國家預算撥款、國家撥改貸、銀行貸款、企業聯合投資、企業自籌、利用外資、外資項目。
工程建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