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向勞動局投訴

導讀:
籠統的講:任何單位、組織和公民對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行為均有權向勞動保障部門舉報投訴,投訴或舉報流程:1. 勞動監察部門在接到勞動者的投訴后,必須在5天以內決定是否立案受理,如果不受理,必須在5天內書面通知投訴人,(6)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7)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侵犯其他勞動保障合法權益的,(8)證人證言如其他一起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的其他工作人員、勞動見證人等的證言,(5)用人單位違反工資支付規定的。
首先,前去投訴的事項必須在勞動監察受理范圍內,那么受理范圍有哪些?籠統的講:任何單位、組織和公民對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行為均有權向勞動保障部門舉報投訴。
勞動保障監察機構的受案范圍?
(1)用人單位違反錄用和招聘職工規定的。如招用童工、收取風險抵押金、扣押身份證件等;(2)用人單位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
(3)用人單位違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4)用人單位違反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5)用人單位違反工資支付規定的。如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拒不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拒不遵守最低工資保障制度規定等;(6)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
(7)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侵犯其他勞動保障合法權益的。
勞動保障監察投訴人需提供的資料?
基本信息
(1)投訴人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
(2)被投訴用人單位:包括單位名稱、住所。主要負責人姓名、職務、項目部名稱、項目經理、聯系方式。
(3)投訴請求事項。
(4)事實和理由。
證據要求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后,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在這種情況下,證據十分重要,法律面前只認證據。有些勞動者不注意收集證據,只是不停地說“欠我錢”,卻沒有證據,這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
證據內容
(1)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為勞動者寫的欠條;
(3)工資單、工資表、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
(4)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如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等)的記錄等;(5)工作證、服務證、胸卡、工作服、工作標記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6)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7)用人單位的考勤記錄、考勤本(應當有用人單位的簽字) ;(8)證人證言如其他一起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的其他工作人員、勞動見證人等的證言;(9)在用人單位工作期間給客戶提供過有償服務后,客戶所出具的工作情況證明;(10)和用人單位領導關于工作情況的視聽資料(錄音、錄像等)。
下列情形舉報不予受理:
(1) 舉報投訴的違法行為已終了2年以上的。
(2) 舉報人舉報的事項屬于勞動爭議的。例如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發生爭議的事項。
(3) 舉報人已就同一事實和請求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
(4) 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監督檢查的事項。勞動安全衛生的監督檢查,由衛生部門、安全生產監督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等有關部門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例如用人單位違反職業病防治法對勞動者未采取衛生防護措施,應當由衛生監督部門責令改正或處罰。
涉及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投訴,實行“歸口管理、屬地管轄、分級負責”的原則,建筑、交通、水利等行業,分別由所在行業的主管部門管轄。
投訴或舉報流程:
1. 勞動監察部門在接到勞動者的投訴后,必須在5天以內決定是否立案受理,如果不受理,必須在5天內書面通知投訴人;2. 受理的投訴最多在兩個月內結案;
3. 勞動監察部門在接到勞動者的舉報后,必須在7天以內決定是否立案受理,最長結案期限與舉報的結案期限一樣都是兩個月。
4. 舉報人或投訴人要求勞動監察告知自己案件處理結果時,勞動監察部門應當告知舉報人或投訴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