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騙婚罪(騙婚能不能撤銷)

導讀:
什么是騙婚罪(騙婚能不能撤銷),騙婚行為該如何處理
什么是騙婚罪(騙婚能不能撤銷)
騙婚罪的認定條件
法律制度中沒有騙婚罪,騙婚涉嫌詐騙罪,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是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騙婚行為該如何處理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在遭遇某些欺騙行為騙婚的時候是可以撤銷婚姻的。法律上規定,當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
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三條 【隱瞞疾病的可撤銷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婚姻無效和被撤銷的法律后果】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
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的規定。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騙婚能構成犯罪嗎
由于我國現行法律,沒有“騙婚”這一罪名。因此也就沒有騙婚罪之一罪名。
但如果一方以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為目的,以婚姻為誘餌,隱瞞事實真相,假借婚姻騙取財物,事后攜款潛逃,數額較大的,涉嫌詐騙罪,應該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會調查取證,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假冒婚姻撤銷流程
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民政部制定并下發《關于妥善處理以冒名頂替或者弄虛作假的方式辦理婚姻登記問題的指導意見》。
最高檢相關負責人介紹,少數人出于種種目的,故意使用虛假身份信息或者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辦理婚姻登記。近年來,隨著互聯網、大數據等技術的發展,一些重復登記、以非真實身份辦理婚姻登記的情況陸續被核查發現。但遇到這類糾紛以什么程序處理,缺乏明確規定,且現實中處理此類糾紛面臨諸多困境:
因受害者舉證存在一定難度,依據現有立案標準,通過公安機關啟動立案程序進行維權難。
由于現行法律沒有規定此類情形屬于可撤銷婚姻或婚姻無效情形,受害者通過民政部門自行撤銷難。
此類情形因不存在真實婚姻關系,受害者通過民事訴訟途徑獲得救濟難,提起行政訴訟時往往又因已過起訴期限無法進入實體審理。
與此同時,盡管近年來檢察機關通過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對解決此類糾紛進行了嘗試,也發布了相關的指導性案例,促進解決了一些案件中的此類問題,但對于那些不能向人民法院提出監督糾正意見,又需要督促行政機關自行糾正的案件如何處理缺乏明確規定。
針對當前解決冒名婚姻登記問題的突出難點,《指導意見》對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加強銜接、凝聚合力提出明確要求,規定法院對相關事實進行調查認定后認為應當撤銷婚姻登記的,應當及時向民政部門發送撤銷婚姻登記的司法建議書。
檢察機關根據調查核實認定情況、監督情況,認為婚姻登記存在錯誤應當撤銷的,應當及時向民政部門發送檢察建議書。
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受理當事人冒名頂替或者弄虛作假婚姻登記的報案、舉報,有證據證明存在違法犯罪事實,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依法立案偵查。經調查屬實的,依法依規認定處理并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民政部門收到公安、司法等部門出具的事實認定相關證明、情況說明、司法建議書、檢察建議書等證據材料,應當對相關情況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及時撤銷相關婚姻登記。此外,民政部門應當及時將冒名婚姻登記的當事人納入婚姻登記領域嚴重失信當事人名單,由相關部門進行聯合懲戒。
民政部相關負責人介紹,為防范和減少假冒登記結婚問題的發生,民政部完善婚姻登記信息管理系統,實現婚姻登記全國聯網審查,確保婚姻登記信息核查準確,有效避免重復登記,堵住信息核查漏洞。同時,加快現存婚姻登記歷史檔案的數據補錄工作,不斷完善全國婚姻登記信息數據庫,有效防止重婚現象的發生。目前,全國已全部完成新中國成立以來婚姻登記現存歷史檔案的數據補錄工作。在推進婚姻登記信用體系建設方面,民政部啟用全國婚姻登記信用信息系統,將此類失信行為納入我國信用體系聯合懲戒,加大震懾力和懲戒力度。
公安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對于有關冒名頂替或者弄虛作假婚姻登記的報案、舉報等線索,公安機關將依法及時受理,依法調查核實,對于符合立案條件的,第一時間立案偵查,全面收集固定證據,確保案件質量。對于符合移送起訴條件的,及時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堅決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繼續偵查的。
對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證據不符合逮捕條件,以及提請逮捕后,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審。
第八十二條 對累犯,犯罪集團的主犯,以自傷、自殘辦法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嚴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嚴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審,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規定第八十一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規定情形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