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認定騙婚罪(起訴騙婚罪需要什么證據)

導讀:
騙婚罪需要什么證據如果一方以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為目的,以婚姻為誘餌,隱瞞真實,假借結婚而騙取財物,事后攜款逃跑,數額較大的,涉嫌詐騙罪,騙婚罪的認定: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認識和判斷騙婚罪第一,從犯罪故意產生的時間上看,以婚騙財的詐騙犯罪的犯罪故意往往產生在婚姻關系成立之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錢財的犯罪故意是認定婚姻詐騙犯罪的重要構成要件,婚姻詐騙罪是以借婚姻索取財物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并構成犯罪的行為。
婚姻詐騙罪是以借婚姻索取財物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并構成犯罪的行為。如何認定騙婚罪?起訴騙婚罪需要什么證據?大律網將為您詳細介紹。
騙婚罪需要什么證據
如果一方以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為目的,以婚姻為誘餌,隱瞞真實,假借結婚而騙取財物,事后攜款逃跑,數額較大的,涉嫌詐騙罪。騙婚是否構成詐騙罪,要看結婚的目的是什么,是結婚還是錢財。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民訴法》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騙婚怎么調查取證
騙婚調查取證的方式如下:
(1)自行調查收集證據,可以收集保存與對方來往的聊天記錄、支付憑證,找到知情人或者其他受害者作為證人等;(2)無法自行收集的證據,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調查取證。
騙婚罪的認定:
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認識和判斷騙婚罪
第一,從犯罪故意產生的時間上看,以婚騙財的詐騙犯罪的犯罪故意往往產生在婚姻關系成立之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錢財的犯罪故意是認定婚姻詐騙犯罪的重要構成要件。
第二,在客觀行為上,采取了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了被害人的信任。通過欺騙手段獲取財物之后,行為人將財物用于個人揮霍。為了掩蓋詐騙事實,更加取得被害人的信任,行為人有時也會將騙取的錢財少量花在被害人身上,但錢財在實質上仍被行為人個人控制和支配。
第三,從騙取的財產的所有權上看,所騙取的財產是一方婚前財產或是與被害人有關系的其他人的財產,并非屬于婚姻關系成立后,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第四,案發后,參考被害人的態度,司法機關可以考慮是否有追訴犯罪的必要,以達到法制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起訴騙婚立案必須滿足的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需要提供被告的身份信息等。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如騙婚事實。
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婚姻詐騙罪是以借婚姻索取財物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并構成犯罪的行為。詐騙犯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構成本罪的犯罪主體。從刑法條文本身的規定看,沒有將婚姻關系規定為詐騙犯罪是否成立的必然條件。也就是說作為婚姻關系中的雙方當事人并非排除在詐騙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主體之外。以上就是大律網為您整理的關于“騙婚罪認定和證據”的相關內容,如有法律實務問題可以在線咨詢大律網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