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性騷擾應該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導讀:
職場性騷擾應該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職場性騷擾應該承擔什么法律責任?職場是勞動者安身立命的場所,但不少女性卻在職場中遭到性騷擾甚至性侵害。日前,東莞第三法院對此類案件進行調研分析,發現利用職權實施性侵的情況突出,且半數被害人第一時間選擇隱忍。
職場性騷擾狀況
近年來,“職場性騷擾”一詞頻繁出現在公眾視野。不少受害女性因此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壓力和精神痛苦,更有甚者遭到性侵,被所產生的身心創傷籠罩一生。據統計,2019至2021年,東莞第三法院受理的涉職場性侵案件就有30宗。
經調研分析,法院發現此類案件存在以下特點和難點:
一是不少被告人利用權力落差或從屬關系實施性騷擾。6宗案件發生在雇主對員工、上級對下級之間,被害人因處于弱勢地位,雖對越界的行為感到害怕和厭惡,卻不敢反抗。
二是許多被害人第一時間選擇隱忍。因對騷擾者職權的畏懼、擔心丟掉工作、影響職業發展,或因內心的羞恥感、不想讓家人及同事知曉的大事化小心理等,近半數被害人在案發后沒有馬上報警,而是猶豫再三,經親友勸說或向用人單位舉報后才報案。
三是被害人被侵害時往往處在孤立無援的環境。由于騷擾者通常選擇在隱秘的空間或與受害人獨處時伺機作案,抑或是趁受害人醉酒失去判斷力等情況下實施性侵,該類案件通常缺乏目擊證人、現場證據等,因此普遍存在取證難的問題。
四是被害人容易反被說是自愿或主動發生性關系。因強制猥褻罪、強奸罪主觀上要看是否具備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之性交的故意和目的,被告人往往會以受害人沒有明確拒絕或激烈反抗,系自愿與之發生性關系為由,或是用道德品行去污名化對方來為自己辯解,以圖開脫罪名。
職場性騷擾法律后果:
對于職場性騷擾的,判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如果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性騷擾可分為三種情況:
一是行政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內,上級對下級、雇主對員工或同事之間的性騷擾行為;
二是員工在為單位工作中,遭受顧客性騷擾的情形;
三是公共場所,例如公共汽車上,陌生人之間的性騷擾行為。第一、二類情形可以總稱為工作場所性騷擾,而后者可稱之為公共場所性騷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