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分包工程發生質量責任或者違約責任時建設單位可以

導讀:
當分包工程發生質量責任或者違約責任時建設單位可以
國際上的工程公司具有很強的工程設計能力,但不同于我國以往的設計院,工程公司的項目運作和項目管理能力比我們原來的設計院強得多。
法律咨詢:當分包工程發生質量責任或者違約責任時建設單位可以向總承包單位請求賠償嗎
律師回答:
是的
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有關內容的規定
第十五條建筑工程的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應當依法訂立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發包單位和承包單位應當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不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建筑工程發包與承包的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正、平等競爭的原則,擇優選擇承包單位。
建筑工程的招標投標,本法沒有規定的,適用有關招標投標法律的規定。
第十七條發包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建筑工程發包中不得收受賄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處。
承包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利用向發包單位及其工作人員行賄、提供回扣或者給予其他好處等不正當手段承攬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