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強對工程(勞務)分包商的選擇

導讀:
如何加強對工程(勞務)分包商的選擇
如何加強對工程分包商的選擇
項目部應在施工準備階段,對工程項目的施工內容、技術含量、工藝復雜程度、重點難點工程、自身施工能力、社會資源等進行綜合分析。在項目整體策劃的基礎上,對工程分包工作進行策劃,制定項目部分包采購計劃,并報上級分包主管部門及項目業主和監理工程師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
企業下屬各單位進行工程分包時,首先從施工企業合格分包商名錄中選用,若數量不能滿足需要時,經上級同意并經過考查、評價進入合格分包商名錄后方可使用。在分包商的選擇中要遵循公開、公平和公正的原則,按照企業相關制度及工作程序文件規定,采取公開或邀請招標方式選擇。不具備公開或邀請招標條件的,可以采用議標的形式選定分包商。禁止與企業各級領導和管理人員及其親屬與有關聯的分包商進行招投標。
工程項目部所需要的工程分包商的選定活動由施工企業下屬各二級單位負責組織實施,項目部相關人員參與;施工企業分包主管部門根據需要參加高端客戶項目、重點工程及指定項目的分包商選定工作。工程項目部所需要的工程分包商由企業下屬各二級單位組織選定后,下達項目部執行,同時將有關工程分包商名單及相關資料報送企業分包主管部門。對于本次招標活動前考查準入的分包商,分包主管部門應及時更新工程分包商資源庫,實現資源共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