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國外工程項目管理的主要形式

導讀:
目前國外工程項目管理的主要形式
目前國外工程項目管理的主要形式
國外企業的工程項目管理主要有項目管理承包、項目管理組和施工管理 等形式。
項目管理承包
PMC是指項目管理承包商代表業主對工程項目進行全過程、全方位的項目管理,包括進行工程的整體規劃、項目定義、工程招標、選擇EPC承包商,并對設計、采購、施工過程進行全面管理,一般不直接參與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和試運行等階段的具體工作。PMC的費用一般按"工時費用+利潤+獎勵"的方式計取。
PMC是業主機構的延伸,從定義階段到投產全過程的總體規劃和計劃的執行,對業主負責,與業主的目標和利益保持一致。
對大型項目而言,由于項目組織比較復雜,技術、管理難度比較大,需要整體協調的工作比較多,業主往往都選擇PMC承包商進行項目管理承包。作為PMC承包商,一般更注重根據自身經驗,以系統與組織運作的手段,即:業主首先委托一家有相當實力的國際工程公司對項目進行全面的管理承包;其次,把項目分成兩個階段來進行,第一階段叫做定義階段,第二階段叫做執行階段。在項目定義階段,PMC的任務是代表業主對項目的前期階段進行管理,即對項目進行多方面的計劃管理,比如,有效地完成項目前期階段的準備工作;協助業主獲得項目融資;對技術來源方進行管理,對各裝置間的技術進行整合;對參與項目的眾多承包商和供應商進行管理,確保各工程承包之間的一致性和互動性。在執行階段由總承包商負責執行詳細設計、采購和建設工作,PMC在此階段里,代表業主負責全部項目的管理協調和監理作用,直到項目完成。在兩個階段中,PMC都及時向業主報告工作,業主則派出少量人員對PMC的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力求項目整個生命周期內的總成本最低。
PMC可分為三種類型:
① 代表業主管理項目,同時還承擔一些界外及公用設施的EPC工作。這種方式對PMC來說,風險高,而相應的利潤、回報也較高。
② 代表業主管理項目,同時完成項目定義階段的所有工作,包括基礎工程設計、±10%的費用估算、工程招標、選擇EPC承包商和主要設備供應商等。
③ 作為業主管理隊伍的延伸,負責管理EPC承包商而不承擔任何EPC工作,這種方式的風險和回報都比較小。PMC的合同結構如圖1所示。
圖1 PMC合同結構框圖
魯姆斯認為,PMC方式與EPC方式的主要區別如表1。
表1 PMC方式與EPC方式的主要區別
比較內容 PMC EPC
工作范圍 專業化的服務 具體項目實施
保證 滿足專業標準要求 用好的和熟練的技術實施項目
商務 費用補償 固定總價
角色 業主的機構或代表 獨立的承包商
進度 無進度擔保 保證完成日期
項目管理組
PMT是指工程公司或其他項目管理公司的項目管理人員與業主共同組成一個項目管理組,對工程項目進行管理。在這種方式下,項目管理服務方更多的是作為業主的顧問,工程的進度、費用和質量控制的風險較小。PMT的合同結構如圖2所示:
施工管理
代表業主進行施工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