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支付補償金的情形具體有什么

導讀:
二、提起離婚損害賠償的期限1、離婚訴訟的原告為無過錯方時,應當在起訴離婚時提出或在離婚訴訟中經人民法院書面告知其權利后隨即提出。
一、離婚時支付補償金的情形具體有什么
1、離婚時支付補償金的情形有婚姻一方因為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其他重大過錯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離婚損害賠償。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二、提起離婚損害賠償的期限
1、離婚訴訟的原告為無過錯方時,應當在起訴離婚時提出或在離婚訴訟中經人民法院書面告知其權利后隨即提出。逾此期限,視為放棄該權利。
2、離婚訴訟的被告為無過錯方時,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在離婚后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一審中未提出,在二審提出的,法院調解,調解不成,告知在離婚后一年內提起訴訟)
3、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后,未明確表示放棄提起離婚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年后提出;
如果夫妻雙方在婚后出現了感情問題后,也是可以與對方協商來辦理離婚手續的,那么在離婚時可以通過訴訟離婚和協議離婚兩種方式,同時也要將子女的撫養權和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如果一方有重婚、家庭暴力等行為后,另一方也是可以索要一定的經濟賠償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