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非法采血屬于什么性質的案件_怎么樣判斷是否構成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

導讀:
怎么樣判斷是否構成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條非法采集、供應血液或者制作、供應血液制品,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足以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怎么樣判斷是否構成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
1、滿足以下要件構成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血液的管理制度和公共衛生;
(2)客觀要件,客觀方面表現為客觀上為采集血液時,不依照規定進行檢測等造成危害他人身體健康的后果;
(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從事采集血液的單位;
(4)主觀要件,主觀方面為過失。
2、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經國家主管部門批準采集、供應血液或者制作、供應血液制品的部門,不依照規定進行檢測或者違背其他操作規定,造成危害他人身體健康后果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的立案標準有哪些
1、造成獻血者、供血漿者、受血者感染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體或者其他經血液傳播的病原微生物的。
2、造成獻血者、供血漿者、受血者重度貧血、造血功能障礙或者其他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功能障礙等身體嚴重危害的。
3、其他造成危害他人身體健康后果的情形。
怎么樣判斷是否構成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
滿足以下要件構成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血液的管理制度和公共衛生;
2、客觀要件,客觀方面表現為客觀上為采集血液時,不依照規定進行檢測等造成危害他人身體健康的后果;
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從事采集血液的單位;
4、主觀要件,主觀方面為過失。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條第二款
經國家主管部門批準采集、供應血液或者制作、供應血液制品的部門,不依照規定進行檢測或者違背其他操作規定,造成危害他人身體健康后果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怎么樣判斷是否構成采集血液事故罪?
符合以下要件構成采集血液事故罪:
(一)主體要件:主體是一般主體;
(二)主觀要件:主觀上必須為過失;
(三)客體要件:客體是國家對血液的管理制度和公共衛生;
(四)客觀要件:在客觀上表現為非法采集血液,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足以危害人體健康的行為。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條
非法采集、供應血液或者制作、供應血液制品,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足以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經國家主管部門批準采集、供應血液或者制作、供應血液制品的部門,不依照規定進行檢測或者違背其他操作規定,造成危害他人身體健康后果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