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簽的合同母公司承擔法律責任嗎

導讀:
母公司的債務應由母公司以其自身的全部財產來承擔,以及由其股東承擔有限的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分支機構應當登記的,依照其規定。子公司有自己的名稱和章程,并以自己的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其財產與母公司的財產彼此獨立,對各自的債務各自負責,互不連帶。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那么子公司簽的合同母公司承擔法律責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分公司承包合同簽署后由母公司來承擔債務責任嗎
1、分公司承包合同簽署后由母公司來承擔債務責任;
2、分公司,在業務、資金、人事等方面受總公司的管轄,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資格,從根本屬性上來講,其屬于總公司的一個分支機構;
分公司雖然沒有獨立的財產和法人資格,但只要分公司經過工商部門的登記后,領取了營業執照,分公司可以作為《民事訴訟法》上的其他組織成為民事訴訟當事人;
3、法律依據:《公司法》第十四條第一款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二、分公司有哪些特點
1、分公司是由隸屬公司依法設立的;
2、分公司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與隸屬公司在經濟是統一核算,其在經營活動中的負債由隸屬公司負責清償。其實際占有和使用的財產是總公司財產的一部分,列入總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設立不須依照公司設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簡單地登記和營業手續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沒有自己的章程,沒有董事會等形式的公司經營決策和業務執行機關;
5、分公司沒有獨立的名稱,其名稱只要在總公司名稱后加上分公司字樣即可。
三、母公司債務子公司需要承擔嗎
母公司債務,子公司一般不需要承擔。子公司和母公司都是具有法人資格,能夠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組織。母公司的債務應由母公司以其自身的全部財產來承擔,以及由其股東承擔有限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民法典》第七十四條
法人可以依法設立分支機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分支機構應當登記的,依照其規定。
分支機構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產生的民事責任由法人承擔;也可以先以該分支機構管理的財產承擔,不足以承擔的,由法人承擔。
四、母公司的債務子公司能承擔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