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買房辦理條件具體是什么

導讀:
如果開發商證件不全,就屬于違法操作,與買房人簽署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否則,開發商構成違約,購房人有權退房。發生開發商未經購房人同意而擅自變更房屋戶型、朝向、面積等有關設計的情況,購房人可以依據合同約定要求開發商退房。
一、按揭買房辦理條件具體是什么
1、按揭貸款買房具體的辦理條件是:借款人信用良好,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能夠支付不低于購房全部價款后防務評估價50%的首期付款,并同意以所購房屋或提供貸款行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物,同時還應具有購房合同、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等。
2、法律依據:《貸款通則》第十七條,借款人申請貸款,應當具備產品有市場、生產經營有效益、不擠占挪用信貸資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條件,并且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原應付貸款利息和到期貸款已清償;沒有清償的,已經做了貸款人認可的償還計劃;
(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經工商部門核準登記的事業法人外,應當經過工商部門辦理年檢手續。
(三)已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
(四)除國務院規定外,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對外股本權益性投資累計額未超過其凈資產總額的50%;
(五)借款人的資產負債率符合貸款人的要求;
(六)申請中期、長期貸款的,新建項目的企業法人所有者權益與項目所需總投資的比例不低于國家規定的投資項目的資本金比例。
二、商品房可以退房的情形有哪些
1、此現象比較嚴重,延遲交房是指到了開發商與購房人在合同中約定的交房日后,卻遲遲得不到開發商的入住通知。一般約定的延遲交付房屋可以退房的期限是30天到90天不等,如果超過這個期限開發商還不能交房,購房人就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并要求雙倍返還訂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根據規定,開發商必須證件齊全才能蓋樓、賣房。如果開發商證件不全,就屬于違法操作,與買房人簽署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由于是無效合同,購房人應當騰空房屋,開發商應當返還購房人交納的房款。
在購房人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中,一般都約定開發商在變更設計之前,必須經過購房人同意。否則,開發商構成違約,購房人有權退房。發生開發商未經購房人同意而擅自變更房屋戶型、朝向、面積等有關設計的情況,購房人可以依據合同約定要求開發商退房。




